郭宗坤「開戰柯以柔」宣布上訴! 痛訴遭妖魔化:從沒外遇、家暴

記者林彥君、劉宜庭/台北報導

柯以柔和郭宗坤2年前爆出6年婚變,離婚官司卡了整整2年,1日士林地院家事法庭審理柯以柔訴離郭宗坤案件,判准兩人離婚,郭宗坤要賠柯以柔40萬元,可上訴。事隔多日,郭宗坤今(24日)發文表態,決定進行上訴,繼續和柯以柔打官司,並堅稱自己從未外遇、家暴,對此,柯以柔經紀人則向《ETtoday星光雲》表示:「她不回應喔!交給律師處理了!」

▲▼郭宗坤至今如替孩子準備餐點,仍習慣幫柯以柔也準備一份。(圖/翻攝自柯以柔、郭宗坤臉書)

▲▼柯以柔悲嘆婚姻路「摔得渾身是傷。」(圖/翻攝自臉書/柯以柔、郭宗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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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郭宗坤決定上訴,和柯以柔繼續打離婚官司。(圖/翻攝自臉書/柯以柔、郭宗坤)

「是的。我決定上訴。」郭宗坤坦言,起初進行訴訟時,身邊就有許多人建議他放棄這段婚姻,至少還能好聚好散,他腦中確實也一度閃過這種念頭,但他表示,「因為某些媒體的無端誣衊與加油添醋,導致社會上許多朋友認為我有外遇,才會導致這段婚姻破裂,讓我忍不住想要藉由司法來澄清這些事實,也就是所謂的司法認證。」

郭宗坤強調,自己從頭到尾都沒有外遇,不理解為何被形容得如此猥瑣與不堪,官司審理過程中,他也不斷提出證據,甚至請求傳喚證人,來證明自己的清白,「法官最後雖然判我們離婚,但是也沒有認定我有外遇。對於這樣的結果,我是不滿意的,但是基於『證明自己清白』原本就很困難,沒有的東西如何證明沒有?」也因為如此,他自認為在訴訟上是吃虧的。

然而,由於郭宗坤無法接受一審判決結果,他也強調,「就離婚部分,我跟以柔並不是無法維繫,而是她不願意維繫。這一點我可以跟她好好談未來的發展,但是不應該在判決之下,認定我有錯而離婚。」於是,他希望能再藉由二審釐清一些事情,「包括我從沒家暴、每個月付出巨額扶養費、我並無外遇等等的事實,都應該在不公開的審理中,查證清楚。」除了控訴遭妖魔化,他也表明,日後不會再接受任何訪問,其於的就交由法院認定,「希望這些事都能回歸平靜,好好的面對我們一家人以後的人生。」

【郭宗坤臉書全文】

#郭宗坤#
關於我與太太之間的私事,造成社會上這麼多的紛擾,其實內心是很慚愧的。畢竟我不是公眾人物,也不是什麼有錢有勢的人,實在無需浪費社會資源在我的私事上。然而,基於許多關心我的朋友一再詢問,究竟我是否要上訴,我還是在自己的臉書上一次回答,以免對關心我的朋友有所疏漏。

是的。我決定上訴。

其實在一開始訴訟的時候,就有許多人建議我放棄這段婚姻,至少可以好聚好散。我一度也有這種念頭,然而,因為某些媒體的無端誣衊與加油添醋,導致社會上許多朋友認為我有外遇,才會導致這段婚姻破裂,讓我忍不住想要藉由司法來澄清這些事實,也就是所謂的司法認證。

在這段一審的訴訟過程中,只要開庭,媒體就會持續報導,相信很多人都覺得很礙眼,好像歹戲拖棚,甚至把我形容成一個軟爛還不願意放手的負心人。看著這些媒體的報導,有時候我會懷疑他們筆下的人是不是我郭宗坤?

我郭宗坤,從頭到尾都沒有外遇的人 ,怎麼會被形容得如此猥瑣與不堪?在審理的過程中,我不斷的提出證據,證明自己沒有外遇,也甚至請求傳喚證人,來證明自己的清白。法官最後雖然判我們離婚,但是也沒有認定我有外遇。對於這樣的結果,我是不滿意的,但是基於「證明自己清白」原本就很困難,沒有的東西如何證明沒有?所以我在訴訟上還是吃虧。都已經全台灣都矚目的案件了,如何還能繼續維繫婚姻?或許法官是這麼認為的,所以終究在沒有事證的情況下,我們的婚姻在一審判決中還是宣告落幕。

但是,我對於這樣的結果還是無法接受。就離婚部分,我跟以柔並不是無法維繫,而是她不願意維繫。這一點我可以跟她好好談未來的發展,但是不應該在判決之下,認定我有錯而離婚。我希望藉由二審,能夠再度釐清一些事實,包括我從沒家暴、每個月付出巨額扶養費、我並無外遇等等的事實,都應該在不公開的審理中,查證清楚。至於孩子,其實這是最讓我心痛的一部分,無論我跟以柔關係如何,也不論她如何誤會我,都不應該在某一方因為與媒體關係良好的情況下,不斷把我妖魔化,而且不斷端上檯面。為此,我之後不會再接受任何媒體的訪問,希望這些事都能回歸平靜,好好的面對我們一家人以後的人生。

要說的都在這裡了,其他部分就交由法院認定吧!謝謝大家的關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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