謝震武節目開庭 婦產科名醫抓姦案「難成立通姦罪」

記者許逸群/台北報導

謝震武日前主持高點綜合台《震震有詞》,該集節目以婦產科名醫被原配抓姦的案例,討論大老婆的反擊。專業律師團表示,該名醫與被抓姦女子並未實際被抓姦在床,且警方破門而入時兩人穿戴整齊,因此可能無法成立通姦罪。

▲謝震武《震震有詞》。(圖/和展影視提供)

▲謝震武《震震有詞》節目探討法律案件。(圖/和展影視提供)

某婦產科名醫日前驚爆與女病患開房間,元配帶著警方上門抓姦,此案例在社會上引發熱議。節目中,財經專家盧燕俐表示,根據報導這位高富帥名醫,身高180公分、長相斯文,但似乎有不為人知的處女情結,原配也曾經透露。她說:「建議這位名醫,應該要先放下工作,先去看精神科醫師,好好正視自己的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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謝震武看完影片後表示,原配與警察上門抓姦時,名醫的口氣很義正辭嚴,且還反問正宮「妳是什麼時候知道的」,他說:「這是有意義的法律問法。」律師陳君瑋表示,這個案例可分成兩點來看,第一點名醫反問原配的時間性問題就是代表追溯期的法律問題;而第二點在於通姦罪的定義,以抓姦的影片來看,兩人是沒有實際的性交行為,因此若要提告是有難度的。

資深退休警官高仁和補充,根據刑事斯訴訟法第237條,刑事追溯期為五年,但告訴乃論之罪,其告訴應自得為告訴之人知悉犯人之時起,於六個月內為之。影片中名醫問原配:「妳三年前就知道為何到現在才來告?」可能是想以告訴乃論追溯期已過逃避法律責任。

律師李怡貞補充表示:「警方與原配除非在垃圾桶找到精液,不然以名醫及女子穿戴整齊,加上缺乏證據在實務上很難告成通姦罪,但在民事上則有可能構成侵害配偶權,進行損害賠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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