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張筱涵/綜合報導
南韓歌手鄭俊英23日被爆性侵風波,但當時經紀公司已跳出來反駁,說明雖然的確有過訴訟,但只是和前女友有誤會而爭吵,對方也在日後撤銷告訴,整個事件已完結。沒想到,當初的訴訟內容24日被爆出,竟是因為鄭俊英在2人進行性行為時,私自偷錄對方身體。
▲鄭俊英以獨特的嗓音在音樂圈獲得廣大支持。(圖/翻攝自鄭俊英Instagram)
據《韓國聯合通訊社》報導,鄭俊英前女友在今年8月6日時,到警局報案「鄭俊英在(和我進行)性行為時,用手機偷拍我的身體」,雖然過幾天即撤銷告訴,但首爾城東警察局表示,因錄影行為已違反南韓性暴力特例(使用相機等拍攝)法,8月24日已向首爾檢察廳聲請起訴。
據悉,鄭俊英在事件調查時承認「有錄影是事實」,但他當時誤以為雙方都同意拍攝,強調並不是偷拍,而且檔案也已經被刪除了,但經紀公司9月23日時,公告聲明「檢調單位以『提告不成立』的原由做結論,警察局也說沒必要再追加調查」,引起熱議。不過,《韓國聯合通訊社》隔天聯繫首爾檢察廳確認時,得知警方認為鄭俊英有犯罪嫌移,檢方將重新開始調查,了解事件原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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