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坤城被告誘拐無罪? 檢方「林靖恩每晚都會回家睡」

影劇中心/綜合報導

58歲音樂人李坤城和19歲女友林靖恩2013年公開戀情,40歲的年齡差距被女方父親提告「和誘罪」,最近終於獲判不起訴確定,在留言中爽喊「真愛無敵!」林父控告他「誘拐」女兒離家且交往,但法院認定女方幾乎都會返家過夜,並不構成犯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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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靖恩和李坤城談爺孫戀2年,遭到父親反對還提告「和誘罪」。(圖/取自林靖恩臉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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據《蘋果日報》報導,李坤城2013年被林靖恩父親控告「誘拐」女兒離家且交往,他解釋,是林父曾拜託他勸勸女兒,他才打算請雙方吃飯,試圖協調父女倆的關係,但此說事後遭到林父否認,他透露曾徵求林父同意,要帶女友到墾丁旅行,當時也未遭到拒絕。

台中地檢署調查後發現,林父確實並未不准女兒去墾丁,加上林靖恩幾乎每天都會回家睡覺,表示還沒有脫離父親的監護,與和誘罪的犯罪條件不符,因此裁定不起訴。對此,李坤城先是感謝女友的冷靜,也透露當時就和林靖恩做好「絕對不能離家出走」的約定,不然會害到兩人的感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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