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林奕如/綜合報導
藝人房祖名吸毒一案9日在北京開庭受審,他在警衛護送下入場,一身輕便沒有穿囚衣、也沒有上手銬,面對法官詢問態度良好,並對於起訴書所提「4度容留他人吸毒」一事認罪,表示我犯了錯,我知道錯了,我應該遵守法律。
▲房祖名吸毒案在北京開庭審理。(圖/翻攝北京東城法院微博)
房祖名2014年8月吸毒被抓,這是他被關進5個月首度露面,法庭內擠滿媒體、經紀公司人員旁聽,父母成龍、林鳳嬌未現身。他一入場後,公訴人宣讀起訴書,指控被告人在2012年下半年某日、2014年7月10日以及8月13日、14日,在其居所內容留柯某某、李某某等人吸食毒品大麻,應以容留他人吸毒罪追究刑事責任。他對於起訴書內容沒有任何意見,並表示「我知道錯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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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祖名坦言認罪「4度容留他人吸毒」,表示我知道錯了。(圖/翻攝北京東城法院微博)
房祖名除了在法庭認罪外,也在最後陳述提到,表示「 我犯了法,應該受到懲罰。回到社會後,我絕對不會再犯,因為我讓家裡和朋友又多了一次失望。但是,我得到了應有的懲罰,未必就代表得到了寬恕和原諒。我希望在今後用我的行動來獲得諒解,傳遞正能量。」法官最後宣判,他被判處有期徒刑6個月,並處罰金人民幣2000元(約台幣1萬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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