謝忻重提阿翔…律師李怡貞轟「對別人老公變相訴情意」! 怒揭1心態:太猖狂

記者田暐瑋/綜合報導

藝人謝忻日前主動重提5年前與阿翔的不倫戀,不滿對方從未為當年的事向她道歉,怒嗆:「你TM是沒用的男人。」引發外界抨擊。對此,律師李怡貞也傻眼批:「該大頭症女星現在公開在媒體對別人老公變相訴情意的行為,認為沒有繼續跟她聯繫等於龜縮,是不是也是一種侵害配偶權的新態樣。」更指:「有些人不教訓真的只會繼續猖狂。」引發各界議論。

▲謝忻也說跟阿翔沒聯絡了。(圖/翻攝自謝忻臉書/記者季相儒攝影)

▲謝忻日前怒轟阿翔。(圖/翻攝自謝忻臉書/記者季相儒攝影)

家事律師李怡貞13日在臉書發文抨擊女星謝忻,「我是真的不知道那位理直氣壯的小三公然的說,別人的老公應該要想方設法的跟她聯繫道歉,到底是有多自我?」更質疑謝忻是否能理解被背叛的痛苦,「她為何不能體會當初身為閨蜜與別人老公一起背棄元配的行為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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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到過往處理類似案例的經驗,李怡貞透露,其實在調解過程中,很有可能會和解收場,小三必須做出道歉和低姿態的態度,而元配通常的要求,除了基本的賠償,大多就是會加上「妳不要再出現在我生命中」的條款,正宮會選擇這樣的折衷方式,往往不是原諒小三,而是想讓自己有重新好好生活的機會,讓家庭有好好修復的機會,讓孩子可以不用知道爸爸幹過的蠢事,「元配不是以德報怨,而是真的懶得理妳這咖小。」

▲▼謝忻遭恐嚇「打死妳」 報位置回嗆:追得上就來。(圖/翻攝自Facebook/謝忻)

▲謝忻。(圖/翻攝自Facebook/謝忻)

李怡貞認為如今謝忻重提此事,就像是變相公開對阿翔訴說情意,「有些人不教訓真的只會繼續猖狂,繼續自我感動,繼續錯的都是別人。」最後她也提醒正宮們:「該提告的請直接提告,發現時起算二年時效一過,後悔真的來不及,律師也救不了當初選擇苟且的妳自己。」


李怡貞臉書全文:

#家事律師執業心得
其實我的很多當事人來找我告小三 #侵害配偶權,大多要的不是錢
以台灣目前的實務判決數字,真的只會讓大多人失望,一般新台幣三十萬上下。
當然我也有當事人明知道實務骨感如此,但她就想挑戰司法,金額壓一千萬,訴訟費用十萬刷卡不手軟(訴訟費用可以刷卡的,和解後可聲請退還三分之二),也有當事人簡單粗暴直接用數字來表達不滿。
比方說請求賠償的金額
438萬
748萬
444萬
等等
狀紙都賦有千萬「祝福」的涵義,順便讓對方知道,老娘不缺妳那些破錢,不缺妳處心積慮又假裝不在乎從我老公這裏挖走的破錢,就是要找個律師告妳到妳無法好好過日子,每天擔憂案件進度,判決後讓妳名留司法院判決書查詢系統。
「妳媽幫妳取名,我透過判決幫妳讓妳改掉妳媽幫妳取的名。」 有當事人冷笑的說。
「讓妳的名字跟李怡貞律師綁在一起一輩子」也是有當事人憤恨的這麼說(其實,聽到這個,我不知道該不該高興,彷彿我是某種詛咒)
不缺錢提告的當事人總是有各種解氣的方式。
當然很多時候這樣充滿祝福與詛咒的案子,在調解程序,確實非常有可能就會和解,只要小三讓元配滿意,而小三讓元配滿意的方式很多種,道歉與姿態低總是是必須的。
而元配通常的要求,除了基本的賠償,大多就是會加上「妳不要再出現在我生命中」的條款。
也就是未來如果再與我配偶有任何聯繫,包括但不限於通話、訊息、電子郵件、等等方式,每一次被抓到就應該再判賠老娘多少錢(大多是10-50萬)
當然如果是同事的,也有要求離職的,只不過這是無法強求的,憲法保障的工作權還是大於配偶權,但也有小三就是答應離職。
對於被外遇的元配來說,這樣的折衷解決方式
與其說是我原諒妳,不如說是讓我自己能有重新好好生活的機會,讓我的家庭有好好修復的機會,讓我的孩子可以不用知道爸爸幹過的蠢事。
元配不是以德報怨,而是真的懶得理妳這咖小。
所以
我是真的不知道那位理直氣壯的小三公然的說,別人的老公應該要想方設法的跟她聯繫道歉,到底是有多自我?
如果她認為這樣被背棄的痛苦很痛,痛到她多年後可以這樣在媒體上不顧原生家庭未成年子女的直接控訴委屈?
那麼不知道她為何不能體會當初身為閨蜜與別人老公一起背棄元配的行為呢?
背負著閨蜜與老公的背棄雙重的打擊,這幾年該撐傘的撐,該撐著家的也撐,而擁有話語權的公眾人物卻藉由聲量直接再傷害自己的家庭還有孩子。
現今都有手機的孩子,亂七八糟資訊都會流通的學校環境,無辜的原生家庭孩子不會被霸凌被排擠?
其實我認為該大頭症女星現在公開在媒體對別人老公變相訴情意的行為,認為沒有繼續跟她聯繫等於龜縮,是不是也是一種侵害配偶權的新態樣,真的值得好好討論。
有些人不教訓真的只會繼續猖狂,繼續自我感動,繼續錯的都是別人。
百年修得同船渡,別讓狐狸精摸到妳的船,修不了百年又道行不高的狐狸精真的只能有自己翻船的份。
該提告的請直接提告,發現時起算二年時效一過,後悔真的來不及,律師也救不了當初選擇苟且的妳自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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