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蔡琛儀/台北報導
王力宏、李靚蕾的離婚大戰日前在美國已獲准,更傳出紐約法院對於王力宏過去的訴求判下兩個強制執行,甚至還有李靚蕾藐視法庭等,週刊並指因王力宏是起訴離婚的原告,還需替李靚蕾負擔約百萬元的律師費用,也引發李靚蕾和王力宏,今天久違的透過律師數度隔空攻防。
▲李靚蕾、王力宏。(圖/翻攝自Instagram/李靚蕾、王力宏)
李靚蕾先是透過律師陳建州表示,因王力宏是過錯方,必須賠償李靚蕾因他的過錯而產生的訴訟律師費用,隨後王力宏律師葉偉立則指出,法院並無認定王力宏有任何過錯,反而是李靚蕾另外要求逾千萬美金的鉅額但遭駁回。
李靚蕾立刻透過律師發表4點聲明,除了解釋兩人在2019年提交離婚協議書,直到近日才被法院批准,再次強調王力宏是過錯方,必須賠償李靚蕾因他的過錯而產生的訴訟律師費用,此外,也否認她有要求折合台幣上億元的鉅款,放棄爭取任何屬於王力宏之財產,並解釋本件審理時間不斷延長的原因,是王力宏不願依照協議支付扶養費因此再上訴。
稍早,王力宏的律師葉偉立再度回覆:「避重就輕、顛倒事實,甚至移花接木,一向是李小姐慣用的手法,竟可反過來指責。王力宏先生無奈,僅能說明如下。」發表7點聲明:
1. 紐約法院從來沒有說王力宏先生在婚姻中有任何過錯。所謂「王先生是過錯方」是極其嚴重的不實指控,不容混淆視聽。
2. 紐約法院判決王力宏先生負擔律師費,是因為雙方離婚協議書的履行需要在一個合理期限內。但王力宏先生因為李小姐額外提出一堆請求,而導致如何給付有爭議,只能交給法院判斷。舉例,李小姐無端的主張雙方投資帳戶於市場波動損失,竟要王先生一人承擔!
而紐約法院審酌後也認為,李小姐請求並無依據,駁回其主張,並指出:「被告(李小姐)自己的行為-包括她將夫妻間的糾紛公諸於眾,以及在本法院確定紐約無管轄權處理部分事務前,就在台灣提起訴訟,都被視為延遲此事件的原因。」
3. 李小姐稱「共同提交美國法院」這件事,其說詞甚為荒謬,紐約法院還是有原告方、被告方之分,王力宏先生在紐約法院就是原告方,這是一個鐵的事實,不容李小姐以「共同提交」混淆視聽。紐約法院也於2023年6月23日裁准王力宏先生請求離婚,這也是不爭的事實。
4. 並且,李小姐在離婚協議書分得的財產,是婚姻中王力宏先生用自己的資產全數出資,如果這樣還叫沒有分財產,那李小姐分得鉅額的投資帳戶資產和加州房產,哪一個是李小姐自己出資?一直強調沒有拿錢,又是出於何居心?實在無奈。
5. 另依離婚協議書,吾彊房產已經無償供李小姐居住,且李小姐自己在媒體上公開拒絕受贈吾彊,難道都忘記了?提出此事混淆視聽,實在不必。
6. 關於李小姐否認在美國訴訟中額外提出逾千萬主張。請問李小姐要求提前支付750萬美金(約台幣2.3億元)的XX及教育費用、要求支付股票帳戶市場損失近260萬美金(約台幣8160萬元),哪一個不是額外請求呢?是不是加起來逾千萬?
7. 更荒謬的是,所謂教育費用是李小姐以XX的名義,要求王力宏先生資助李小姐自己的補習班。王力宏先生不捨XX遲遲未能進入合法學校體系就學,已經向法院聲請讓XX合法就學。
期待李小姐可以遵守美國的離婚判決、並遵守台灣法院裁定,維護XX最大利益,謝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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