蔡天鳳前夫一家「毀屍成功恐影響判決」 香港過去已有先例

記者黃皓瑋/綜合報導

香港名媛蔡天鳳的命案持續延燒,前夫一家不只是將人殺害,還進一步把屍體肢解與烹煮,這樣殘忍且沒有人性的行為讓很多人都大為震驚,也讓人好奇他們為什麼要大費周章做出如此冷血的行徑。其實這可能是和香港現有的法律制度和刑罰有關係,如果當初毀屍計畫真的成功,兇手恐怕將會逃脫謀殺罪的判決。

▲蔡天鳳遭前夫一家人共謀殺害。(圖/翻攝自Instagram/xxabbyc)

▲蔡天鳳遭前夫一家人共謀殺害。(圖/翻攝自Instagram/xxabbyc)

這是因為在英美法體系裡有所謂「疑點利益歸於被告」的原則(意指在案件有無法釐清的疑點時應採用對被告有利的解釋),在這個原則下,就算所有疑點都指向前夫一家,只要無法找到屍體,就無法證明蔡天鳳確實遭到他們謀殺,那麼兇手也可以主張自己是「誤殺」而從謀殺罪被改判為刑責較輕的誤殺罪。警界出身的前公公有可能就是因為熟悉法律規定而與家人做出如此殘忍的行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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實際上因為找不到屍體而無法以謀殺罪定罪的情形在香港也有先例,如香港商人陳文深11年前因為涉嫌殺害情婦被捕,當時也沒有找到屍體。雖然他曾在2015年被判決謀殺罪成立,但這也是香港史上首次有兇嫌在沒有屍體的情況下被判謀殺;而且後來他的律師也馬上就提出判決程序有瑕疵,讓陳文深能夠重新上訴,近期也傳出了他改以誤殺罪定罪的消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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