圖文/鏡週刊
本刊爆出黃嘉千與夏克立婚變之後,夫妻之間的財產也成為外界關注的焦點;過去黃嘉千接受專訪時,曾有報導寫她在加拿大、馬來西亞以及台灣都有置產,當初結婚在台北市南港買的2,000萬元「溫哥華花園」,賣出時已4,000萬元了。
由此可見,黃嘉千對於房產的興趣所在,她說自己30歲開始買了房、賣出賺到錢後,更覺得以此存錢是最好的方式;她曾說:「我不愛花錢買其他東西,只覺得就是要買房子,因為再怎樣都要有一個家,一路以來也沒有人教我,看久了就會愈來愈有心得,原來房子是可以這樣賺錢的。」講成如此,可見一家經濟大權都掌控在女方的手上。
根據過去資料顯示,黃嘉千在加拿大有兩間房,所以夏克立現在所居,應就是其中一處,如今兩人婚姻走向盡頭,將來如何分產恐是焦點所在。黃嘉千之前透露,她兩間房分別在加拿大的魁北克、溫哥華,登記在自己跟夏克立的名下;夫妻之情還在時,還有想在多倫多續購,但如今勢必也都必須重新「處理」。
至於馬來西亞,黃嘉千則是在跟夏克立去旅遊時,看好當地房市前景,買下吉隆坡雙子星塔附近的一間房子和一間店面。除了買房,黃嘉千也買地,曾在宜蘭買了五十幾坪正對海灘的地,她將原有舊屋打掉,準備以後再出售,「旁邊就是王仁甫蓋的民宿,現在宜蘭已經沒有這種面向海灘的好地了,就當作在養地,等漲了再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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