付千萬元和解金才甩開前夫! 陳美鳳仍信愛情「曝3點擇偶條件」

圖文/鏡週刊

2012年陳美鳳鬧出婚變,當時的丈夫David獅子大開口要她一半財產,最後打了4年跨海官司,付了上千萬元和解金才終於徹底擺脫。當年與舊愛結婚,卻變成「孽緣」的慘痛經驗,陳美鳳苦笑表示,當時連對方有小孩都不知道,「就沒被求婚過啊,他在電話裡頭一直被求婚,想說沒嫁過,嫁一次好了。」

陳美鳳被傷得很深,但她並沒有對愛情死心,仍懷抱希望,希望未來還是能找個老伴一起過生活,喜歡被呵護的感覺,不見得要像年輕時轟轟烈烈,回顧青春年華,陳美鳳雖然對愛情衝動無腦,現在就想得多,除了外型要順眼,也希望對方不要因為她的藝人身分而有太多顧慮,最重要的是相處要自在、不勉強,才能一起走人生下半場。對於目前身邊的眾多追求者,陳美鳳強調:「都是未來可做伴的朋友,彼此分享生活、分享美食,這年紀不想絆住別人或自己,自在很重要。」

【陳美鳳拒當小三2】付千萬元和解金才甩開前夫 陳美鳳仍信愛情曝3點擇偶條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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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每年過年特別節目,陳美鳳都會端出大秀。(圖/民視提供/鏡週刊)

陳美鳳接受本刊專訪,強調喜歡的異性類型是溫文儒雅,不愛粗獷霸氣總裁,最好還要有幽默感、能逗她開心,但經濟能力不能差太多;上述這點其實並不容易,事業有成的男性多半有家室,從小家教嚴謹的陳美鳳,認為自己根本不可能越雷池一步,也因此至今仍然獨守空閨,和貓狗作伴。

【陳美鳳拒當小三2】付千萬元和解金才甩開前夫 陳美鳳仍信愛情曝3點擇偶條件

▲陳美鳳每週固定運動,疫情期間常在家練習瑜伽。(圖/翻攝自陳美鳳IG/鏡週刊)

即使追求者眾,陳美鳳也多半知所「進退」,中心思想則是「即便拒絕對方,也不能傷了朋友感情」。而且陳美鳳覺得自己到現在這個年紀,不太可能隨便在外頭認識新對象。在演藝圈打滾多年,陳美鳳對感情一事其實相當保守,除了交往對象年紀不能太小,也希望對方有能力照顧他自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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