劉樂妍赴大陸發展碰壁! 網紅殘酷揭「她與林志玲最大差別」

記者劉宛欣/綜合報導

藝人劉樂妍近年事業重心轉往大陸,因為立場鮮明、有話直說,經常針對時事發表個人意見,引起眾人關注。近日她在微博抱怨想在大陸設立經紀公司卻遭相關單位拒絕,原因是「外資台灣人不能申請個體工商戶」,讓她相當無奈無法在當地正式展開演藝活動,對此,網紅鬼才阿水便點評直言「本來就不是任何人前往中國發展就能都賺到錢」。

▲劉樂妍在大陸發展不順。(圖/翻攝劉樂妍微博)

▲劉樂妍在大陸發展不順。(圖/翻攝劉樂妍微博)

鬼才阿水25日在臉書提起劉樂妍發展不順一事,他直言「本來就不是任何人前往中國發展就能都賺到錢」,並拿林志玲舉例,認為本來就在台灣混得好的藝人,附陸發展就是「錦上添花」,可以賺進大把鈔票,不過劉樂妍本身在台灣市場沒有代表作,他表示:「即使你對中國抱著再兇,人家還是不把你當一回事啦,這很現實的。」點出了能在大陸市場發展順利的關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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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志玲赴陸發展享有相當多資源。(圖/翻攝自Facebook/林志玲)

▲林志玲赴陸發展享有相當多資源。(圖/翻攝自Facebook/林志玲)

據悉,劉樂妍赴陸發展多年,一直以來都是透過社群露面,幾乎未曾出現在螢光幕前,近日她在微博透露想在大陸開經紀公司,發展演藝事業,不料卻遭相關單位以「外資台灣人不能申請個體工商戶」拒絕,不能做電影製作、文藝創作、演出經紀、網路直播公司性質的公司法人,讓熱愛祖國的她被當成外資相當不滿「要永遠跟別人借身分,開公司,才能開一個我自己一個人的經紀公司討生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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