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李湘文/綜合報導
網紅「Gino勁宥」(本名莊凱博)經營YouTube頻道「Gino脖子」走紅,跟夥伴分裂後改成個人經營,然而近日被曝在2020年5月間性侵工作室女同事,並且趁著隔天私下商談的機會,進一步二度性侵得逞,經過新北地方法院審理,25日被判處有期徒刑4年10個月。
▲Gino勁宥性侵被判刑。(圖/翻攝自Instagram/Gino勁宥)
據判決書內容指出,Gino勁宥在2020年5月17日趁著同事們喝了酒之後,將一位留下休息的女同事強拉到客廳沙發上侵犯,不顧對方抗拒「你不是我男朋友,不要這樣碰我」,仍強硬性侵得逞。女方顧及Gino勁宥是公眾人物,不想把事情鬧大被家人知道,原本同意隔天私下商談,卻沒料在這次相約見面之後,又被Gino勁宥強行性侵第2次。
女同事控訴,第二次遭受性侵時明確反抗,但Gino勁宥說「我看到妳就忍不住想要性交」,被制止時又聲稱「忍不住,沒辦法」。女方這回實在無法接受,當天在其他同事陪同下前往醫院驗傷,並到警局報警向Gino勁宥提告,但男方接受調查時否認性侵,供稱2次都是你情我願地性交。
▲Gino勁宥供稱是雙方合意性交。(圖/翻攝自Instagram/Gino勁宥)
對此,新北地方法院結合證據、幾位證人說詞,認為女方說法沒有可疑之處,而Gino勁宥雖然提出反駁,但無客觀事證可以佐證,因此採信女方的說法。法院認為Gino勁宥為了一己私慾,無視女方身體自主權,強制發生性行為,已對被害人身心靈造成傷害,加上二度犯行,因而判處他有期徒刑4年10個月,被告可再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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