影劇中心/綜合報導
節目主持人于美人17日遭週刊爆料,指她2011年帶旗下藝人「電音三太子」至桃園機場表演,當時聲稱是「公益演出」,三太子團長曾懷德只好自行吸收開支,但之後她領取演出費85萬元卻未分帳,對方索取薪水不成,進而向週刊爆料,她批對方所言不實,23日前往士林地方法院按鈴申告。
▲爆A三太子團演出酬勞,于美人按鈴告。(圖/東森新聞)
據悉,于美人和電音三太子的商演費用採五五分帳方式,但她最後僅支付13萬元,積欠42.5萬元未付,與實際酬勞差了29.5萬元。遭週刊爆料後,于17日透過助理陳易君在記者會上解釋,表演支出皆有記錄,且雙方酬勞採七三分,強調對方指控不實,該給的都有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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對於週刊及爆料者的指控,于美人23日下午前往士林地方法院按鈴申告,她全程不發一語,全數交由助理發言,強調爆料者及週刊所言全是子虛烏有,將針對爆料者及週刊的不實言論提出誹謗控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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