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田暐瑋/綜合報導
朱元璋是明朝開國皇帝,歷史上對他的評價多為「明君」,但其實許多慘無人道的酷刑都是由他發明的。窮人家出身的他,從小看遍貪官汙吏,成為一國之君後,殺遍貪腐臣子,沿用古代的凌遲,更發明比凌遲還殘忍的「剝皮楦草」,也就是割肉之刑,曾有太監活活被割了3357刀,再把這些肉賣給老百姓。
朱元璋從小出身貧窮,看過許多貪官污吏的可惡模樣,並深受其害,因此對貪官深痛惡絕,當上皇帝後,發明各種殘忍酷刑,大刀闊斧殺遍貪官,最駭人的莫過於「剝皮揎草」,他認為一刀斬首太便宜那些貪官,在地方設立「皮場廟」,把貪官的皮割下,之後塞入稻草,做成人皮稻草人,立在衙門門口示眾。
▲朱元璋發明酷刑。(圖/翻攝自微博)
而凌遲始於五代時期,元朝雖也有此酷刑,但上限是120刀,到了明朝增加為1000刀,而後在清朝達到巔峰。明武宗朱厚照就用凌遲狠狠教訓亂權的宦官劉謹,他下令要讓劉謹如何可以凌遲3天不死,最後劊子手想出辦法,用漁網綁在劉謹身上,把肉擠出來,在用刀子一片片割下。
劊子手先在劉謹胸口割10刀,當劉謹痛到昏厥時,再大聲吆喝喚醒,之後繼續割肉,就這樣不斷重覆,到了第2天劉謹忍受不住身亡,但劊子手仍繼續行刑,直到第3天割滿3357刀才停手,再開放痛恨劉謹的百姓們用一文錢買他的肉洩憤,可說是歷史上最淒慘的一則案例。
▲朱元璋。(圖/翻攝自微博)
朱元璋在位31年,前前後後共有6次肅貪,總共殺了15萬名貪官,但他仍感嘆貪官殺都殺不完,細數他用來教訓貪官的酷刑,其中有7種較為駭人,分別是:剷頭會、梳洗之刑、梟令、稱竿、抽腸、剝皮、梟首示眾,而對後宮嬪妃也有「鐵裙之刑」,讓人聞風喪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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