殺警卻判無罪50萬交保 《16夏》男星氣噗噗開罵:我到底看了什麼?

記者李玟儀/綜合報導

在2019年7月一名鐵路警察李承翰在台鐵上處理逃票事件,卻遭逃票的鄭姓男子當場持刀捅人,李警當時英勇保護全車旅客,但腹部遭嚴重傷害,經送醫搶救後不治身亡,引發社會譁然,30日法官一審判決出爐,僅判鄭男需強制就醫5年,並以50萬元交保,對此引發各界憤怒。

▲▼鄒承恩傻眼殺警案一審判決。(圖/記者翁伊森翻攝、取自鄒承恩臉書)

▲鄒承恩傻眼殺警案一審判決。(圖/記者翁伊森翻攝、取自鄒承恩臉書)

檢方在一審結辯時認為鄭男雖然是思覺失調症患者,但仍具有辨識、控制能力,因此建請法官判處無期徒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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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過鄭男經醫院鑑定,在發生犯罪行為時處於發病狀態,且妄想內容與犯案行為有絕對交互關連,認為行為受精神狀態影響,符合刑法第19條第1項「行為時因精神障礙或其他心智缺陷,致不能辨識其行為違法或欠缺依其辨識而行為之能力者,不罰。」

法官依刑法第19條判鄭男無罪,但須強制就醫5年,依規定基於維護社會安寧秩序,有諭知具保之必要,裁定50萬元交保。

一審判決一出瞬間點燃大眾怒火,男星鄒承恩不解且憤怒地表示:「我到底看了什麼?到底該怎麼妥善處理?」坦言看到這樣的新聞很難不氣噗噗,並向盡忠職守卻殉職的警察致敬。

▲▼鄒承恩傻眼殺警案一審判決。(圖/翻攝自鄒承恩臉書)

▲鄒承恩傻眼殺警案一審判決。(圖/翻攝自鄒承恩臉書)

不少有共鳴的網友贊同地說:「真的很難置信」、「令人傻眼」、「髒話都飆出來了。」但也有網友從其他角度分析,「比起傳統刑罰,強制治療才是精神疾病患者真正需要的。」另外一位網友則提出觀點,認為大眾不應該受「無罪」二字干擾,鄭男不用服刑但不意味沒有罰則,「都無罪的話為何需要交保(邏輯上不通喔)。」

▲▼鄒承恩傻眼殺警案一審判決。(圖/翻攝自鄒承恩臉書)

▲網友意見。(圖/翻攝自鄒承恩臉書)

另外稍早,針對此案法務部長蔡清祥受訪時表示,殺警天地不容、民眾也無法原諒,嘉義地檢署卻定上訴之外,目前法務部也啟動社會安全網,除了督促家屬看好鄭男之外,也將持續掌握其行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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