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陳芊秀/綜合報導
大陸偶像藝人陸續崛起,許多年輕人都跟著勇闖星路,但是也有人出道前就夢碎。上海有兩名未成年練習生想和經紀公司解約,結果告上法院敗訴,合起來共賠償300萬人民幣(約台幣1311萬元)。
▲未成年練習生星夢碎,解約公司告上法院敗訴。(圖/資料照、示意圖)
據陸媒《澎湃新聞》報導,兩名出身重慶的未成年少年,2017年和上海某家經紀公司簽下11年約,現在要求解約。代理律師透露,未成年練習生原本希望得到培訓、演藝機會,還有符合年齡階段的學識教育,但是並未得到期待上的資源,還要承受演出壓力,導致無法跟上學業,結果雙雙進入被冷凍的狀態,而且兩人也從來不清楚公司分配的演出利潤。
律師表示公司其實也願意解約,但是雙方在賠償金上沒有共識,公司開出150萬人民幣,是按照公司從成立之初到現在所有成本支出來計算,不過練習生都出自領薪家庭,無法負擔龐大的費用。雙方對簿公堂,法院審理後認為,經紀公司確實已經按照合約履行,包括安排兩練習生在上海市重點中學學習並支付學費,以及補助生活費,安排參加20多檔節目,進行聲樂才藝培訓等,因此判兩練習生敗訴。
除了合約問題,練習生爆料,公司會帶他們出去喝酒,認為管理上沒有給自己很好的保護,引發爭議。法院經一審調查後,認為「無事實根據」,目前全案仍在上訴,練習生已經回到家鄉重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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