張韶涵遭前東家求償3465萬 PO文:一切都會OK的

影劇中心/綜合報導

小天后張韶涵和青田經紀公司簽下10年合約,青田將她的演藝工作轉交福茂唱片打理,前年她認為有筆酬勞沒收到,決定約滿後離開,自行宣布和前東家終止合作。她去年加入美妙音樂引發青田與福茂兩家公司不滿,認為張韶涵違約,並且求償3465萬元。台北地院29日開庭,她本人沒現身,雙方也無共識,訂4月2日再開庭。

▲張韶涵因違約糾紛鬧上法院,開庭當晚在微博PO圖:最後一切都會OK的。(圖/翻攝張韶涵微博)

31歲的張韶涵2011年10月在微博宣布和青田、福茂公司終止合約,去年加盟美妙音樂重出江湖。據媒體報導,她和前東家對合約到期問題始終無法達成共識,有傳聞是因不滿意福茂處理家醜問題的結果,對此,她曾透露福茂給的酬勞短少,她發現後福茂才補齊,讓她對公司失去信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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據了解,張韶涵和青田簽10年約,原訂每年要發一張唱片,但至今只出6張專輯,年限已過,雙方對「約滿」認知始終無法達成共識,最後鬧上法院,福茂、青田聯合求償共3465萬元。現今擔任她經紀人的妹妹Connie向媒體透露:「不管對方請求什麼金額,都是不合理的主張,現已進入訴訟,我們相信台灣的司法。」福茂則表示張韶涵違約的項目很多,「這個數字只是求償的其中一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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