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8歲的黃貫中遭到香港警方拘捕。(圖/翻攝自東方日報)
記者張瀞勻/綜合報導
48歲的黃貫中2012年9月9日在立法會選舉後,在微博發表一張清晰可見兩張選票和投票印章的照片,還寫道:「有權利就有責任,丟下屋子裡懷孕的老婆,飛車到投票所,謝謝愛人體諒。」29日遭到香港警方拘捕,在香港法律中,在投票所內拍照屬於刑事罪行,一旦定罪,最高可罰新台幣1萬8987元,和監禁6個月。
▲黃貫中、朱茵裸照。(圖/翻攝自東方日報)
黃貫中言行一向大膽麻辣,先前公開宣布基督徒女友朱茵未婚懷孕,並在微博中貼出兩人的半裸黑白照片報喜,由於當時朱茵未婚,惹來網友批評黃貫中不顧禁忌。朱茵生下女兒後,黃貫中形容愛女為「好漂亮、新鮮出爐的叉燒包」,之後又奢侈花了新台幣上百萬元為女兒慶祝百日禮,沒想到才剛歡歡喜喜地慶祝,現在卻被警察拘捕。
黃貫中當時po出照片,大批粉絲還爭相誇讚,但他自己在過夜後卻把該照刪除,黃貫中寫道:「刪除上一條微博,朋友告知原來這是犯法的,希望不會坐牢,唉!」29日被拘捕後,他還一派輕鬆地說:「工作要緊,不方便受訪,晚點再說,等我了解一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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