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7歲少女「躺47年不能求死」! 台首位求安樂死的是她、不是傅達仁

記者田暐瑋/綜合報導

前體育主播傅達仁於台灣時間7日下午5時在瑞士接受安樂死,享壽85歲,讓安樂死議題再度浮上檯面。其實,台灣第一位請求安樂死的是一名17歲少女王曉民,因為頭骨斷裂、神經受損變成植物人,父母替她奔走請願制定安樂死法律,但不了了之,讓她一躺就是47年,家裡也多了2個癌症病人,最後呼吸衰竭過世。

▲傅達仁安樂死。(圖/翻攝自網路)

▲台灣首位求安樂死的是17歲少女王曉民。(圖/翻攝自網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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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曉民1963年被計程車司機撞傷,導致前額底骨折斷、腦幹部和左側眼神經受損,當年她才17歲。家中因為醫藥費散近家財,2個妹妹也輟學在家照顧王曉民,最後在各界善心捐款的幫助下,湊到醫藥費赴美就醫,卻因為被檢查出腦部損傷過重,注定了終身成為植物人。

▲傅達仁安樂死。(圖/翻攝自網路)

▲傅達仁安樂死。(圖/翻攝自傅達仁臉書)

為了照顧女兒,王曉民父母一肩扛起責任,有時候甚至徹夜照顧,長達26小時沒有睡覺,長期勞累之下,父母也都罹患癌症,在3年內相繼去世,父母在死前擔心女兒無人照顧,1982年向立法院請願制定安樂死相關法律,當時引起各方爭辯,也造成大部分立委反對。

有學者擔心安樂死法律若通過,可能會有人濫用安樂死,因此這個請願到最後不了了之,在王曉民父母死後,2010年王曉民因呼吸衰竭過世,享年64歲,她在床上受盡病痛折磨,一躺就是47年。

▲▼傅達仁瀟灑現身,談論自己即將面對安樂死的心情。(圖/翻攝自傅達仁臉書)

▲傅達仁積極推動安樂死合法化。(圖/翻攝自傅達仁臉書)

衛福部醫事司司長石崇良表示,國內先前已試辦《安寧緩和醫療條例》讓末期病人可以在自主意願之下選擇拒絕無效延長生命方式來尋得尊嚴善終;明年1月6日正式實施的《病人自主權利法》則把尊嚴善終從末期病人擴及至永久植物人狀態,不可逆轉的昏迷,嚴重度失智患者,以及其他無法治癒難以承受,經過主管機關公告的疾病都可以執行,透過「預立醫療照護諮商」事先立下書面之「預立醫療決定」,選擇接受或拒絕醫療。

全世界安樂死合法化的國家,僅有荷蘭、比利時、盧森堡與哥倫比亞等4國,「傅達仁到瑞士申請的,其實是協助自殺。」安樂死與協助自殺一直存在許多模糊地帶。衛福部金門醫院精神科醫師徐志雲表示,安樂死與協助自殺最大的區別在於「是否由醫護親自動手」,瑞士雖然是善終大國,從1940年起就提供病人「選擇權」,但礙於法律規定不可由醫護人員親手執行,面對通過申請病患,通常是提供藥品或按鈕,減少最終干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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