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星光》歌手撞死違規男! 遭求償3000萬「拉麵店當學徒籌錢」

娛樂中心/綜合報導

去年2月曾發生一起葛姓美籍商人闖紅燈遭撞身亡的案件,而撞上人的駕駛正是曾參加過《超級星光大道》的吳小熊,經過事故鑑定後雙方必須各負一半的責任。結果因為爸爸是電訊公司董事長的身份,被外界說都是「富二代」、「靠爸族」,他31日出面否認,並講清楚高額賠償金是怎麼付出來的。

吳小熊撞死美籍男子,Roger當年賜他免死金牌。(圖/翻攝自Youtube、Roger臉書)

▲吳小熊曾登《超級星光大道》。(圖/翻攝自YOUTUBE)

據《蘋果日報》報導,事發當時吳小熊雖然沒超速也沒有喝酒,但《道路交通安全規則》規定,葛男當時走在斑馬線上,車輛都應該暫停禮讓,事故鑑定後雙方各負一半責任,他因此被依過失致死罪起訴,遭求償3000多萬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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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前雙方在刑事部分以600萬元和解,葛男家屬同意法院判吳小熊緩刑,台北地院將會擇期宣判結果,但家屬仍繼續對對方提出附帶民事賠償,要追討其餘沒有拿到的2000多萬賠償差額。對此,吳小熊十分感慨,每次雙方面對面協調的時候,都能深刻感受到葛姓家屬的傷痛,這也是最煎熬的部分,即使沒有違規還是間接害了一條人命,自省當時開車就該更小心一點,也呼籲民眾能引以為鑑。

另外在事件發生後,吳小熊父親是電訊公司董事長的身分也進而曝光,被稱為「富二代」外,也遭酸是靠爸一族,他否認了這2個稱號,賠償金扣除保險公司給付的部分,其他都是自己負擔,為了還清他也去拉麵店當學徒,家裡的人一毛錢都沒出。

事實上,吳小熊2007年登上《超級星光大道》第二屆時,賣力演唱了《末日之戀》,可惜遭評審周治平說:「高音上不去,又沒力量。」同時慘遭淘汰,但在最後的「免死金牌」階段時,因為讓評審Roger認為從他身上看到L.A.Boyz的身影,因此獲得了免死金牌後驚險晉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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