孫安佐嗆校園開槍7天後開審! 美執業律師點出「3大關鍵」

娛樂中心/綜合報導

藝人狄鶯獨子孫安佐因到校揚言開槍,家中被搜出一支9厘米手槍和1600發子彈,讓案情從賓州州法犯罪,變成聯邦層級,還傳出最重可能要面對10年刑期,在台灣掀起議論。有位在美國德州執業的律師H. C. Chang觀察此案,提出3個重要關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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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孫安佐「4大前科」成逮捕關鍵!(圖/翻攝上達比警局(Upper Darby Police)推特、狄鶯臉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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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孫安佐美國住家被搜出槍彈,不過尚未被檢方以持有槍械起訴,律師點出3個重要關鍵。(圖/翻攝上達比警局(Upper Darby Police)推特、狄鶯臉書) 

據《蘋果日報》報導,律師H. C. Chang從已公佈新聞資訊分析,賓州上達比警方是根據孫安佐在校和同學不當言行,以「恐怖威脅」罪執行逮捕。有關賓州認定的「恐怖威脅」有3個定義,包括:1、實施暴力犯罪,企圖恐嚇他人;2、造成建築物、集合地方或公共設施的撤離;3、無視恐怖威脅帶來的風險,造成嚴重的公眾不便,以及權益的受損。

律師認為孫安佐的行為,最多構成第一點的「恐嚇他人」,加上恐怖威脅法有規範,法庭審理依照犯罪程度分數量表,對犯罪行為定義,如果只有違反第一款,可能觸犯第一級輕罪(constitutes a misdemeanor of the first degree),如果實際上造成群眾恐慌甚至逃離、疏散,就會觸犯聯邦第三級重罪

孫安佐被以恐怖威脅罪逮捕,但是沒有被檢方起訴非法持有槍械。律師H. C. Chang指出未來檢辯雙方展開攻防,檢警需要有更多有力人證、物證來證明,孫持有這些槍彈企圖發動恐攻、或大部分殺傷。辯方律師則會以孫沒有前科犯罪紀錄對美國文化不了解槍械收藏並未實際造成損害等事實來提出主張。

▲▼狄鶯、孫鵬見到孫安佐激動落淚。(圖/翻攝自狄鶯臉書)

▲狄鶯、孫鵬見到孫安佐激動落淚。(圖/翻攝自狄鶯臉書)

H. C. Chang律師說,孫安佐官司未來重點在於揚言開槍,和檢方實際調查到威脅傷害的證據到底有多充足,現階段雖有恐嚇言論和搜出槍械,但還看不出孫安佐有實際暴力行為、或是策劃恐攻等具體證據,認為現在下定論還太早。

最後律師說,美國社會槍擊案時常發生,因此生活圈中談論校園槍擊,是非常不適當的敏感話題,加上孫安佐揚言到學校開槍,造成學生、校方恐慌報警,警方也會以高規格來偵辦,這也是司法和輿論導致的必然現象。

孫安佐的案件將於11日美國時間8:30召開預審庭,目前被拘留在賓州德拉瓦郡監獄,2日獲得典獄長特別許可,和爸爸孫鵬、媽媽狄鶯已經先行會面,接下來5日公定探監日,父母也還會再來獄中探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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