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會中心/台北報導
藝人Makiyo與日本男子友寄隆輝打傷計程車司機被判交付保護管束,5日上午向台北地檢署報到,檢方決定將友寄驅逐出境;Makiyo因取得中華民國國籍,不會驅逐出境,但必須每月向檢方報到,Makiyo在得知友寄遭驅逐出境後表示,祝他一路順風,以後彼此還是好朋友。
Makiyo和友寄等人今年2月間搭乘計程車時與司機發生口角,兩人踹踢司機頭、胸部等處,導致司機腦膜下腔出血、腦震盪,台灣高等法院在8月間維持一審認定,判處友寄1年有期徒刑、緩刑4年,Makiyo被判10月徒刑、緩刑3年,2人都交付保護管束。
友寄上午10時到北檢第二辦公室向檢察官報到,他進入地檢署時不發一語,檢方在11時許裁定友寄驅逐出境,內政部入出國及移民署隨即派員先將他帶回,預計下午從桃園機場遣返日本。
律師魏憶龍代表友寄重申「4項願意」,友寄願意認錯、願意道歉、願意賠償也願意接受處罰。魏憶龍說,友寄對造成林姓運將傷害深感抱歉,也對此事件造成社會不安感到抱歉,他尊重台灣司法判決。
Makiyo也於上午11時許在母親陪同下向檢方報到,原本為日籍身分的她,在一審後已取得中華民國國籍身分,不會驅逐出境,她在得知友寄遭驅逐出境後表示,希望他一路順風,以後兩人仍是好朋友。
Makiyo說,今年會先好好休息,多陪陪母親,會從明年重新出發;Makiyo的媽媽則希望社會大眾能夠原諒女兒,讓她能重新走回光明平坦的路,更願Makiyo「能乖乖的」。
移民署官員透露,一般來說,外國人在台灣如果犯下重罪遭驅逐出境,在10年內不得入境;如果犯的是非重罪,大概也需3到5年後才能再次入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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