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黃子瑋/台北報導
「國光女神」蘇心甯(Lala)原本在UP直播平台擔任直播主,半年後跳槽到17直播,但因合約問題,遭「Up」寄出存證信函求償違約金50萬。她8日上午召開記者會聲淚俱下,隨後UP也對此做出回應,當初有給Lala 3周的時間處理合約問題,因為期限內沒處理完,所以採取法律行動。
▲國光女神蘇心甯lala今召開記者會。(圖/取自蘇心甯粉絲團)
Lala今在議員與律師陪同下召開記者會,希望成立「台灣直播主工會」保障權益,她表示,當初和Up負責人士談妥離開平台,對方表示,給妳保障,妳可以隨時回來因而「扣留合約」。但今Up執行長Daniel表示,「我們是給他3個禮拜的時間去處理這個事情,但她拿了簽約金後,並沒有去解決合約的問題,所以平台必須要去採取一些行動。」
他激動說:「難道你今天培訓了這個藝人,她離開老東家後,都不用負擔任何的責任就可以到新東家直接開播嗎,今天不是說你是主播你就不了解這個法律,這是一個很common的sense。」
▲UP平台今舉辦國際女團招募記者會,並對蘇心甯上午記者會指控,做回應。(圖/取自蘇心甯粉絲團)
當初UP與Lala簽署獨家直播合約,在她身上投入許多資源、廣告,連帶的代言等,月薪超過50萬元,在UP直播半年,總收入將近200萬元。Daniel認為,Lala的說法不太公道,「你去了一個新的平台就來批評老東家,這是一個很不厚道的行為。」他提到,Lala選擇在今天召開記者會,時間點敏感,「其實今天她開這個記者會,就是司馬昭之心,人盡皆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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