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吳宗憲多年來官司纏身,但總展現從容不迫的一面。(圖/資料照/記者黃克翔攝)
記者許逸群/台北報導
本土綜藝天王吳宗憲過去因投資LED,涉嫌掏空上櫃公司「聯明行動科技公司」3250萬元而惹上官司,被以違反證券交易法起訴,2013年時台北地方法院一審判決處1年10個月有期徒刑,緩刑3年,16日最高法院判決宣判,維持一審判決定讞。對此,吳宗憲也表示將在明(18日)現身說法。
高等法院認為聯明行動科技董座許豐暘涉嫌與董事、前妻楊詠淇,以及包含吳宗憲在內的11位友人,多次以虛偽交易、虛偽股權投資等行為,掏空該公司資產2億多元,並炒作公司股價,違約交割3000多萬,於台北地院一審審理時,吳宗憲及其他5人認罪獲得緩刑3年,6人均未再提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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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吳宗憲明將在錄影空檔現身說法。(圖/資料照/記者張一中攝)
然而當時一審宣判後,吳宗憲曾喊冤,強調自己是遭童年朋友牽連,「我相信法律會還我一個清白」,表示沒做過任何違背良心的事,不過當時曾被律師周武榮打臉,「既然都認罪了,哪還有清白?」如今他卻認罪獲判緩刑,至於詳情他未多談,僅回覆《娛樂星光雲》表示明天下午會與女兒吳姍儒(Sandy)錄《小明星大跟班》,屆時會出面好好談談此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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