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方大同狀告鄭州連鎖餐廳業者,引發網友議論。(圖/翻攝自方大同臉書)
記者楊媛婷/綜合報導
香港創作才子方大同出道11年,以R&B曲風見長,除了自己製作專輯,也替許多藝人寫過歌,在港台很受歡迎,他2015年5月發現大陸河南鄭州一家連鎖辣湯店使用自己的名字當作商標,狀告對方侵權,但對方喊冤說根本不認識他,引起網友議論。
據《東網》報導,37歲的康長喜於2012年7月創立了「方大同胡辣湯店」,他表示自己發現當地店名含有「方」字的生意都很好,再加上鄰居的名字叫大同,這樣組合起來叫起來很親切,也很好記,便決定把餐廳的名稱取名叫「方大同」,並在中原區工商局註冊商標,而這間店也在短短3年間擴展成為12家連鎖店。
▲河南鄭州的餐飲業者註冊「方大同」作為商標,被歌手方大同告侵害姓名權。(圖/翻攝自八哥專用微博)
然而,方大同認為這間店侵害了他的姓名權,提供相關報導當作證據,指出自己曾在鄭州商演過,這間店是在他成名之後才註冊商標,對方使用他的姓名當店名有誤導民眾的可能,因而狀告大陸的商標評審委員會。判決結果在4月18日出爐,商標評審委員會認為方大同有知名度,康長喜並未取得授權,因此餐飲店的商標註冊無效。
不過,康長喜說自己根本不認識方大同,如果更換商標,恐怕會讓加盟者不信任,已經簽署的合約也有違約可能,因而向北京智識產權法院提出起訴。消息傳開後,有網友抨擊「來河南商演的明星這麼多,河南人難道都認識嗎」、「我覺得他在當地還沒有胡辣湯來得有名」,不過也有人緩頰,稱方大同平常很低調不會炒作,希望大家不了解事情的真相不要隨便亂罵。
▲方大同狀告餐飲業者一事,引發網友正、反面評論。(圖/翻攝自方大同微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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