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羅志祥告陳沂誹謗一案今開庭。(圖/取自陳沂臉書、羅志祥臉書)
娛樂中心/綜合報導
活動主持人陳沂2015年11月在臉書向羅志祥(小豬)開砲,痛批對方銷售專輯「買3張就合照、買5張就抱抱」的行為如同「賣淫小模」,認為這樣根本等於「用肉體斂財」,因而遭小豬經紀公司控告公然侮辱,雙方律師在今天(2016年1月19日)首度出庭。
羅志祥經紀公司不滿陳沂嗆聲,在2015年11月委託律師蒐證,控告對方涉及公然侮辱和惡意誹謗,求償200萬並要求登報道歉。陳沂之後則在臉書回嗆,表明自己是北大法研所肄業,對於小豬經紀公司提告完全沒在怕,「我其實也很傷心,羅天王竟然淪落到發片還要靠我這麼個小咖來炒新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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據《蘋果》報導,雙方律師在1月19日首度出庭,陳沂方面強調言論自由,並表示沒有侵犯權益;羅志祥方面則認為現今網路霸凌現象嚴重,希望司法人員遏止偏激言論,最後2方未能達成共識,3月8日將會再度開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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