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黃庠棻/綜合報導
南韓知名主持人劉在錫親民個性、樂於公益的作風在演藝圈擁有崇高地位,甚至有「劉大神」的封號,在出道期間熬過許多挫折的他是許多人學習的對象,日前他風光簽入新東家FNC娛樂,讓粉絲驚喜不已。不過,他4年前與前東家解約後,為了演出費的問題對簿公堂,近期判決結果出爐,再度成為眾人熱議的話題。
▲劉在錫與前東家的官司獲判敗訴。(圖/取自OSEN)
劉在錫4年前與前東家「Stom E&F」解約,並向對方追討尚未支付的韓幣6億元(台幣約1700萬元)演出費,雙方鬧上法院,在民事訴訟上纏鬥了好幾年後,近日判決結果出爐,首爾中央地方法院以「演藝活動的全部收入,應該經由所屬經紀公司獲得後再結算」為由,駁回他的請求,也就是判決劉在錫敗訴。對此,劉在錫所屬的FNC娛樂則表示目前正在確認他的意願,之後才會再採取下一步的行動。
▲劉在錫與前東家的官司獲判敗訴。(圖/取自OSEN)
事實上,「Stom E&F」在2010年時傳出債權臨時遭到凍結,導致劉在石與其他藝人收不到演出費,因此一狀告上法院,即使雙方解約後還是極力追討遭欠的1700萬元薪資,怎料訴訟卻被法院駁回,引來大批粉絲驚訝不已,紛紛留言力挺劉在錫,大喊「連大神也敢壓榨!」希望他繼續上訴捍衛自己的權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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