獨家/遭孫生加害女性出面 「我仍未成年」 「孫生在我14歲性侵我並非合意」

記者葉文正/台北報導

網紅孫生日前參加「拳願」記者會,現場出現一位被害女性,想要跟孫生對質,沒想到現場孫生大抓狂,並指稱「妳已經跟我65萬元和解。」並把受害女性轟下台。但受害女性被侵犯後,認為孫生犯後態度太差,加上檢察官幫忙起訴,決定要出面說清楚。而孫生方面,則由經紀人JERRY表示,目前不回應。

▲被害少女出面控訴遭孫生侵犯。(圖/記者葉文正攝,攝影中心)

▲被害少女出面控訴遭孫生侵犯。(圖/攝影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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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受害者在周念暉律師與家人陪同下,接受《ETtoday新聞雲》專訪,會需要律師陪同,是因為當事女性目前也才16歲。被害女表示,兩年前在朋友介紹下認識孫生,「孫生以拍片為由要我去他家,結果當時卻遭到對方性侵,之後雖簽下和解,但孫生並未依約守住和解內容,反而到處去說,明顯違約,如今檢察官查到孫生手機,發現有這件事情,認為此為公訴罪,在與我長談後,認為必須起訴他,才會有當日『拳願』的事件發生。」

▲被害少女出面控訴遭孫生侵犯。(圖/記者葉文正攝,攝影中心)

▲被害少女出面控訴,由周念暉律師陪同。(圖/攝影中心)

受害少女表示:「檢察官說,這個是公訴罪,因為我是未成年,而且基於性平法這個合約也無法成立,並且在調查的過程中也看到孫生早已單方面違約,早已跟人到處講這些事情,這些在我們對話內容裡面都有記錄留存,檢察官也說,這個65萬的賠償金只能當法院判賠的費用。」

▲被害少女出面控訴遭孫生侵犯。(圖/記者葉文正攝,攝影中心)

▲經紀人表示,孫生最近情緒相當不好。(圖/攝影中心)

至於跟孫生是怎麼認識的?真的是合意嗎?受害女表示:「我跟孫生認識的過程是這樣的,當時是友人拍攝影片才認識他,之後孫生跟我要IG,當時我也沒有想那麼多,就給他我的IG。」

回到事情發生的開始,被害女說:「第一次見面,當時孫生約我去百貨公司逛一下,然後討論拍攝內容,所以我才前往,但見面後孫生問我要不要去旅館,我當時直接拒絕了,並且跟家人求救後回家。」

她接著提到:「第二次孫生和我說這次真的是拍攝,但拍攝前先去吃個飯,並丟了一個地址給我,結果我一到現場竟是他家,他叫我先進去等他,因為他要換個衣服,換完衣服就出門,要我進去等他一下,結果進去之後孫生就開始圖謀不軌並且得逞,我們並非合意,且我有明確的拒絕,並非像孫生講的一樣是合意,這些訊息對話都有紀錄。」

被害女也痛苦表示:「事情發生的當下,我不敢跟家人說,直到過了好幾天,姊姊發現到我不對勁,我才向姊姊說這件事情,然後姊姊就透過朋友聯繫孫生,並帶我去孫生的工作室,要求孫生道歉。」

被害女也說,「當時孫生雖有向我道歉,但內容毫無悔意,還一直詢問我說『妳是願意的吧,所以我們都很開心啊。』當時我只有覺得噁心與不舒服,只想趕快逃離。」對於孫生侵犯了她,還要這樣耍嘴皮子,真的相當憤恨。被害女更說,這些供詞檢察官手上都有,之後案情判決後,都可以公開給大家看。

對於遭到孫生侵犯的事情,被害少女透露:「後來雙方談好金額為孫生要賠償我65萬,但只要有一方跟任何人說,除律師及父母跟姊姊外,只要有第四人知道就是違約。所以我才都沒有跟其他人說這件事情,而且我爸媽也是這時候才知道這件事情,我因為害怕,一直不敢跟爸媽說,是直到和解要簽字時才跟爸媽告知這件事。」

被害女也透露了孫生之後惡劣的行為:「沒想到簽完合約後,孫生過沒幾天就開始到處宣揚我勒索他金錢,並且傳到我耳內。當下我非常錯愕,並且打電話聯繫孫生求證,孫生完全不承認之外,連一句道歉都沒有,還東扯西扯說他怕我被檢察官傳喚,所以要我只能待在家裡,也不准接業配,以防被檢察官傳喚去做筆錄等等的情緒勒索。」認為孫生態度不佳外,更限制她的人身自由。

被害女也說,「日前檢察官傳喚我過去做筆錄,傳票上寫了我跟孫生的名字,而且在做筆錄的期間以及之後,孫生一直有打電話給我,試圖聯繫我,但我直到現在都沒有回覆他。」

接著檢察官找到被害女,並了解案情後,被害女說:「檢察官希望我同意起訴,並配合檢察官起訴孫生,但我考慮到合約的關係,第一次檢察官傳喚我,我沒有選擇起訴,因為那時候還是想給孫生一個機會,希望他承認此事違約之外,要向我道歉,我才能既往不咎。」

接著第二次和檢察官談了6小時後,才決定起訴孫生,被害女解釋:「因為在對談的過程中,需要一一跟檢察官解釋對話內容,以及事情的經過細項,並且在這段時間裡面,孫生一直踩踏我的底線,一直在外面講我的事情,所以我才決定同意起訴孫生。」

被害女也提到自己的心情:「整個談的過程很煎熬,一回家就躲在被子裡痛哭。」她說去「拳願」現場,是要跟孫生討公道,討一個道歉,沒想到他竟變本加厲,還跟夥伴大聲辱罵,讓被害女更加難過,決心要在司法上,跟孫生討回一個公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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