少年犯「連換名字、地點都不用」 前主播蕭彤雯痛曝媒體圈現實面

▲▼教室,學校,課堂,上課,課桌椅,課堂。(圖/CFP)

▲國三生割頸案引發各界關心少年犯罪議題。(示意圖/CFP)

記者劉宜庭/綜合報導

新北市一名國三生遭隔壁班同學割頸身亡,案件引發社會輿論。前主播蕭彤雯昨晚(28日)有感而發,藉著韓劇《少年法庭》中的案例,以及本身在新聞媒體工作時面臨法規限制的狀況,寫下個人看法,並且不禁反思:「少年法,到底應該扮演什麼樣的角色?」

《少年法庭》劇情大多改編自真實案例,其中多起案件的恐怖和血腥程度令人震驚,而劇中飾演法官的金憓秀會如此痛恨少年犯,源於劇中她兒子遭2名只因好玩而投擲磚塊的兒童所殺的劇情,而這同樣是改編自南韓的真實案件。蕭彤雯指出該案最後的結果:「2名少年犯中,9歲男童因屬幼童、完全不獲起訴,11歲男童則被判保護管束處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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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蕭彤雯狂吐住院。(圖/翻攝自Facebook/蕭彤雯)

▲蕭彤雯寫下對於國三生命案的看法。(圖/翻攝自臉書/蕭彤雯)

觀看過該劇的蕭彤雯表示:「在劇中有衍生出的後續,就是這兩個孩子成為國高中生後,變本加厲、傷害更多人,案件又回到沈法官手上。」她接著說:「但在真實生活中呢?不知道。因為受到法律保護,這些孩子是不會留下前科的,甚至連姓名都不會被揭露。」

除了南韓有「少年法」,台灣新聞媒體工作者也受到《兒少法》管控,蕭彤雯說:「不得揭露任何與兒少相關事件的資訊,否則都會被重罰。」她分享過去擔任主播時所知道的報導規則,「每當有虐童、傷害、性暴力….等等相關案件,媒體必須抹去所有足以辨識出受害者是誰的相關資訊,所以加害者絕對不會、也不能被辨識出是誰。」

「過去我在新聞台服務時,不只一次有主管因為怕被罰錢,要大家簡單處理這類新聞,甚至不報。」對此,蕭彤雯經常感到無法接受,「這些明明是這麼重要的新聞,應該要切好幾個角度去討論的新聞,怎麼可以簡單處理、甚至是不處理呢?」然而,倘若電視台真的面臨30萬的罰款,誰來付?她無奈表示:「這是很現實的問題。」

蕭彤雯接著說:「所以當民眾大罵媒體為何要保護受害人?為什麼不公布這些禽獸的畫面跟姓名?好讓其他人能夠小心提防?原因就是『這麼做是違法的』。」同樣的質疑,如今發生在國三生命案,由於這次加害者與受害者都是未成年,因此法院才會要求網路上的相關肉搜資訊下架。

蕭彤雯認為,此類事情幾乎天天上演,但相關資訊都必須被保護,導致訊息不透明,「所以會有弄殘弄死人家小孩的保母、侵犯小孩的坊間狼師(非公務體系)、或就只是個普通人,在結束法律制裁後,換個名字、換個地點,繼續做一樣的事。如果你知道他曾經有過這樣的案底,你會把小孩送到他手上嗎?當然不會!問題就是你不會知道。」

「回到少年犯,他們連換名字換地點都不用。」蕭彤雯表示,重點並非犯錯的人不能被原諒,而是「我們能用什麼方式,讓他們知道他們真的錯了?」她擔心,若事發後加害者的想法僅是「下次要小心一點、不要被逮到」、「反正我受法律保護,未成年之前都不會”怎麼樣”」,這些人的未來是否會有所改變?她抱持懷疑態度。

蕭彤雯更點出現實面,「什麼事情久了都會是一種習慣。暴力絕對也是。」她更引用古文「勿以善小而不為、勿以惡小而為之」,認為這些經典名言很有道理。最後,她也引述《少年法庭》中相關沉痛台詞,忍不住反思:「少年法,到底應該扮演什麼樣的角色?」

【蕭彤雯全文】

不知道你是否看過韓劇《少年法庭》?
這幾天我腦中不斷浮現這齣劇,以及劇中飾演厭惡少年犯的少年法庭法官金憓秀,在講述她為何痛恨少年犯的經典台詞。
我看的韓劇不多,但這些年看的韓劇裡、令我心情最沉重的就是《少年法庭》,而讓我看最久、必須看看停停喘喘氣的,就是《我的大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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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看劇看電影有個習慣,看完後一定會去查跟這部劇有關的相關資訊,包括演員、編劇、導演等等,而當知道少年法庭是取材自南韓真實事件,更讓我想一探究竟:
「編劇到底有沒有誇大這些少年犯的惡行?」
當時一查之下才發現:
全劇的七個故事(少年犯案件),有五宗都是真人真事改編,更令人吃驚的是,愈血腥愈恐怖的案子,竟是最貼近真實的!幾乎百分之百原案情呈現!(也就是這齣劇的第一個案件,太可怕了我不想寫出來)
而金憓秀所飾演的法官為何如此痛恨少年犯?也佔了其中一個故事:在劇中她兒子被兩個只因為好玩,就在高樓上朝下扔磚頭的小孩給砸死。
這一樣是南韓真實案件,兩名兒少犯,造成一名55歲婦女和一名29歲男子、一死一重傷,但兩名少年犯中,9歲男童因屬幼童、完全不獲起訴,11歲男童則被判保護管束處分。
在劇中有衍生出的後續,就是這兩個孩子成為國高中生後,變本加厲、傷害更多人,案件又回到沈法官手上。
但在真實生活中呢?不知道。
因為受到法律保護,這些孩子是不會留下前科的,甚至連姓名都不會被揭露。
南韓有「少年法」保障,無法嚴厲處罰犯下重罪的14歲以下少年,因此《少年法庭》這部劇,其實某種程度反映了南韓社會對此現象的不滿。而同樣的困境也發生在台灣。
(當然「困境」這兩字可能會有人不贊同:畢竟少年法就是希望能以導正教化取代責罰,讓迷途羔羊知返,怎可用困境來形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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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聞媒體工作者,也受《兒少法》管控,不得揭露任何與兒少相關事件的資訊,否則都會被重罰。
每當有虐童、傷害、性暴力….等等相關案件,媒體必須抹去所有足以辨識出受害者是誰的相關資訊,所以加害者絕對不會、也不能被辨識出是誰。過去我在新聞台服務時,不只一次有主管因為怕被罰錢,要大家簡單處理這類新聞,甚至不報。
「這些明明是這麼重要的新聞,應該要切好幾個角度去討論的新聞,怎麼可以簡單處理、甚至是不處理呢?」
對此我常無法接受。但最後電視台要真被罰30萬,誰付?這是很現實的問題。
所以當民眾大罵媒體為何要保護受害人?為什麼不公布這些禽獸的畫面跟姓名?好讓其他人能夠小心提防?原因就是「這麼做是違法的」。
同樣的質疑,在新北市國三生遭殺害事件裡也發生了。而且這一次是加害者跟被害者都是未成年人,所以當有人在網路肉搜加害者資訊時,新北地方法院立刻要求所有資訊必須下架。
當然因為引發反彈,後續司法院也出來試圖緩頰,但這是因為這起事情太可怕、引發眾怒,司法院才會發聲,否則這類事情幾乎天天在發生,但資訊都因為必須「被保護」而非常不透明。
所以會有弄殘弄死人家小孩的保母、侵犯小孩的坊間狼師(非公務體系)、或就只是個普通人,在結束法律制裁後,換個名字、換個地點,繼續做一樣的事。如果你知道他曾經有過這樣的案底,你會把小孩送到他手上嗎?當然不會!
問題就是你不會知道。
回到少年犯,他們連換名字換地點都不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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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是說犯了錯的人都不能被原諒,但重點是:我們能用什麼方式,讓他們知道他們真的錯了?
如果事件發生後,他的想法只是:
「我下次要更小心一點,不要被逮到、因為很麻煩。」
或是
「反正我受法律保護,未成年之前都不會”怎麼樣”。」
這對他們的未來會有任何改變嗎?
再講現實一點,什麼事情久了都會是一種習慣。暴力絕對也是。雖然古文現在被認為沒有太多學習的必要,但:
#勿以善小而不為
#勿以惡小而為之
真的是非常有道理的呀!
因為它就是會成為一種習慣!
最後忍不住想把《少年法庭》劇中這段沈法官咬牙切齒說的話寫出來:(以下對白摘自少女心文室)

「他們不是連續殺人犯或國際詐欺犯,只是未成年的少年犯而已,但他們居然耍手段愚弄社會大眾和警方,法院至少要揭露真相啊,這不是我們的職責所在嗎?」

「等審判結束,萬一他們瞧不起法律,覺得法律很可笑,到時我們該怎麼辦?萬一他們長大後變本加厲,導致更多受害者,到時誰要負責?」

「我們得告訴他們法律有多麼的可怕!必須教育他們,要是傷害他人,就必須付出慘痛的代價,如果父母親心疼孩子,總是袒護包庇,國家跟法院就必須積極介入,身為一名法官,我要用法律來證明,只要犯錯就嚴懲不貸!」

看著這些文字,你是否也跟我一樣沉重與心痛?
少年法,到底應該扮演什麼樣的角色?
#少年法庭 #金憓秀 #少年犯 #兒少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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