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葉文正/台北報導
網紅陳沂之前因暗指鄭家純為「黑菊姐」遭鄭家純提出加重誹謗之告訴,今天判決出爐,陳沂不但沒被起訴,檢察官亦認為網紅綜藝化是現今社會現象,一個人的黑白美醜與否,與評價其人社會高低無關,雖然檢察官也認為陳沂用語尖酸刻薄,終究沒有起訴陳沂,鄭家純收到不起訴處分書後,決定請律師再議,無法忍受這樣的結果。
▲鄭家純之前提告陳沂。(圖/記者黃克翔攝)
檢察官在處分書上指出,黑菊姐之貼文乃憑空杜撰,虛捏事實,自難令被告陳沂擔負妨害名譽罪責,一個人的黑白美醜與否,與評價其人社會地位高低本無關連,縱其語句尖酸刻薄,且有不當,並認為「網紅綜藝化」為自媒體普遍現象,讀者瀏覽過後,只會貶低陳沂身為網紅的素質,故本件粗鄙低俗的程度,尚未達貶損告訴人之人格或人性尊嚴。」等等,並提出憲法保障言論自由之法條等等,讓鄭家純感到錯愕。
▲陳沂被告今獲不起訴。(圖/記者羅志華攝)
鄭家純說,「今天如果一個人會貶損另一個人的價值,言行粗鄙低俗,檢察官認為是傷害她自己(陳沂),如果有這種標準,其他人也可以拿這判決拿來做為模範,肆無忌憚地繼續用這種名詞去傷害人,我之前提告網友,網友寫髒女,責備我提告成功,都被判有罪,需要易科罰金,同樣傷人,陳沂卻沒被起訴令人不解。」
鄭家純堅提再議,「這份不起訴書特別的地方,竟是要我忍讓,居然給的理由,是有此言論是損害到她個人,不是損害到我。」鄭家純委任律師陳克譽則認為:「陳沂這種已經是惡意誹謗,而且提告的原意,就是要遏止這樣性霸凌的行為,如果讓她任意誹謗人,不是會有更多人受傷害嗎?」也堅提再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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