炎亞綸認偷拍未成年性愛片犯「公訴罪」! 律師揭:可判7年以上

記者劉宛欣/綜合報導

演藝圈metoo風波狂燒,這把火近日燒到炎亞綸身上,遭網紅耀樂指控在自己未成年時偷拍性愛影片,20日晚間他發文承認曾經交往,也證實確實有過私密影片,但並非本人流出,稱可能是修手機時被外流,再度向耀樂表達歉意「如果你願意的話,我願意再當面跟你道歉,也願意陪你走過一切的傷痛」,對此,網紅律師巴毛指出「這是非告訴乃論」,喊話炎亞綸「炎P,你要確定捏」。

▲▼《嗨!營業中》第二季記者會/炎亞綸。(圖/記者李毓康攝)

▲炎亞綸認了曾與網紅耀樂交往。(圖/翻攝)

巴毛20日轉發本站報導,在臉書發文直言「修蛋欸,不是影片不是你流出的就沒事欸」,她指出耀樂當年才16歲,表示:「未成年欸,你拍他性愛影片會有《兒少性剝削防制條例》第36條第1項的問題欸。」並且列出觸犯該條例,可處一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得併科100萬元以下罰金,且如果是偷拍,則可處7年以上有期徒刑,併科500元以下罰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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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巴毛律師發文提出看法。(圖/翻攝巴毛律師混酥團臉書)

▲巴毛律師發文提出看法。(圖/翻攝巴毛律師混酥團臉書)

巴毛傻眼直呼「7年以上有期徒刑你知道是什麼概念嗎?而且這是非告訴乃論欸…炎P,你要確定捏」,底下網友也紛紛留言附和「未經同意拍性愛影片再弄得自己不是故意的?還可以一堆人幫他加油?」、「真的不懂一排加油你很勇敢的粉絲是發生了什麼事?」、「避重就輕的道歉…」、「群眾一堆法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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