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陳芊秀/綜合報導
大陸女星景甜因違法代言廣告遭廣東廣州市市場監管局做出行政處罰,被罰款722.12萬人民幣(約台幣3188萬元)。她為某家健康科技公司生產的「果蔬類」食品擔任廣告代言,該商品屬普通食品,卻以自身名義在廣告中聲稱商品有「阻止油脂和糖分吸收」功效,違反廣告法規定,藝人被沒收違法所得並且另繳罰金,該公司也被依法處理。
▲景甜違法廣告代言被開罰,發文道歉。(圖/翻攝自微博)
據陸媒《央視新聞》報導,景甜代言廣州無限暢健康科技有限公司的「果蔬類」食品廣告,該商品屬於普通食物,應知法律規定普通食品依法不得進行治療、保健等功效宣傳,且沒有有效途徑證明商品有「阻止油脂和糖分吸收」功效,仍以自身名義和形象廣告中宣稱商品有其功效。她代言廣告收入所得257.9萬人民幣(約台幣1138萬元),加上以法被處以罰款464.22萬人民幣(約台幣2050萬元),共罰款722.12萬人民幣(約台幣3188萬元)。
▲央視報導景甜違法代言廣告。(圖/翻攝自微博/央視新聞)
▲景甜違法代言廣告被開罰。(圖/翻攝自微博/扒圈圈)
景甜現年33歲,擁有無數電影、電視劇代表作。她稍早發表致歉信,承認代言工作有疏漏,並以第一時間繳納罰款,「未來的工作中,我將會繼續秉承廣大消費者高度負責的原則,今後絕不代言此類相關任何產品,堅決杜絕此類事件再次發生。」
▲景甜道歉。(圖/翻攝自微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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