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方證實「錢楓被爆性侵」有調查沒立案! 曝當年結果:女方簽字確認

記者李湘文/綜合報導

大陸一位化名「小藝」的女子在24日發出爆料文,指控男主持人錢楓在2019年2月下藥性侵,後來雖然報警處理,卻疑似被吃案,令她相當痛苦。然而,警方在24日晚間發表公告,證實當時有收到報案並著手調查,但因為取得的證據無法證明性侵,所以才會不予立案。

▲警方回應錢楓被爆性侵一案。(圖/翻攝自微博/錢楓oscarqian、小藝希望壞人被懲罰)

▲錢楓被指控在2019年性侵。(圖/翻攝自微博/錢楓oscarqian、小藝希望壞人被懲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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警方表示,2019年2月15日晚間確實收到肖姓女子報案,因為案情複雜,當時還成立了由刑偵、法制等部門組成的專案組,並商請檢察機關介入調查。他們帶女方去驗傷、進行身體檢查,並回到案發現場勘查,收集相關生物檢材進行司法鑑定,取得周邊監視器畫面,也向涉事雙方、參與聚餐人員、計程車司機、社區保安取證。

▲《天天向上》主持人錢楓被控性侵。(圖/翻攝自微博/新浪娛樂)

▲《天天向上》主持人錢楓被控性侵。(圖/翻攝自微博/新浪娛樂)

▲小藝指控錢楓性侵。(圖/翻攝自微博/新浪娛樂)

然而,即使專案組進行了全面調查,但綜合當時取得的所有證據,仍無法證明錢楓有性侵犯罪事實。警方在2019年3月15日做出不予立案的決定,並且將通知書直接送交給肖女,告知可以在7天內申請覆議,但「肖某未提出異議並簽字確認,之後也未申請覆議。」他們提醒,如當事人有新的證據,可以提供給警方;如果對警方不予立案的決定不服,則可以向檢察機關申請立案監督。

對此,網友評論兩極,有人質疑女方行為確實可疑,「我還是相信警方,19年也沒有覆議,為什麼21年才上網爆料」、「看聊天紀錄不像強姦」、「看那聊天紀錄就像是撒嬌」;但也有人指出「證據不足≠沒有強姦」、「強姦犯罪很難查出確鑿證據的」、「應該是在房間裡面那一段沒有證據」,認為目前還難以斷定錢楓是否真的清白。

▲警方回應錢楓被爆性侵一案。(圖/翻攝自微博/警民直通車-長寧)

▲警方回應錢楓被爆性侵一案。(圖/翻攝自微博/警民直通車-長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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