羅志祥違建空中游泳池現場曝光 「長9公尺寬3公尺」還可眺遠方 

▲▼藝人羅志祥內湖豪宅的違建游泳池。(圖/台北市建管處提供)

▲藝人羅志祥內湖豪宅的違建游泳池。(圖/台北市建管處提供,下同)

記者袁茵/台北報導

知名藝人「小豬」羅志祥近日被爆出,打算在2年前購入的豪宅頂樓偷蓋露天游泳池,引發其他住戶怨言;台北市建管處1日派員勘查,結果顯示確實與使用執照竣工圖説不符,依違建予以查報處分,並要求違建人限期30日內自行拆除,其游泳池照片也隨之曝光。

羅志祥2013年在內湖買下2.7億元豪宅,把17樓2戶打通用來自住,2018年又買下同棟的23樓2戶打通,一度傳出是要用來當結婚新房,4戶價值近5億,近日卻爆他在頂樓加蓋空中露天游泳池,且已動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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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藝人羅志祥內湖豪宅的違建游泳池。(圖/台北市建管處提供)

針對羅志祥被爆出偷蓋空中露天游泳池,台北市政府建管處主秘洪德豪11月30日下午表示,羅志祥豪宅是否涉及二次施工或違法裝修施工,建管處將派員勘查,依法處理。

事隔一日,建管處1日表示,經查證違建人檢具資料,確實與使用執照竣工圖説不符,現況尚未使用,依違章建築予以查報處分,並要求違建人限期30日內自行拆除,否則即依規定執行強制拆除,且收取拆除費用。

建管處進一步說明,依建築法規定,游泳池屬雜項工作物,屋頂增設游泳池,應依建築法規定委託開業建築師辦理變更使用執照併案申請雜項執照,經取得變更使用執照後始得合法使用。

另外,洪德豪1日下午受訪也進一步表示,該游泳池大小為寬3公尺、長9公尺。面對外界質疑屋頂是否為羅志祥私人所有?洪德豪說,大樓屋頂沒有登記產權,依照公寓大廈管理條例是公用的,除非買賣當時有約定專用,不然應屬全體住戶所有,1日派人員查勘後,對方已允諾會自行在30天內拆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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