圖文/CTWANT
「人美好的價值,不是用別人來定義你的人生,而是你感到快樂,那才是你真正的價值。」──古希臘哲學家伊比鳩魯
只要活著,很難不被人議論;只要當演員,不可能不被批評。
爛到出了名也是種焦點,自己能吸收、消化、笑笑帶過,
被罵得愈慘烈,知名度愈高,邱志宇算是最能領會箇中滋味,
拍了部人人口中的爛電影《台北物語》,讓他終於紅了。
爛到紅,也是種紅。
放眼台灣電影史,《台北物語》算是達到空前的奇蹟,口碑慘烈,票房卻超出預期,觀眾像是邪教聚會般地在戲院看著爛劇情、爛台詞、爛情境……,然後一起訕笑、唾罵。反過來想,花了票錢進行兩小時的情緒釋放療程,爛歸爛,還是有它存在的價值,然後,演員一個個被拖出來取笑,拍了部絕世爛片就真的斷送自己的演藝生涯嗎?沒有喔,兩年後,邱志宇逆襲入圍了金馬獎最佳新演員,誰說谷底翻不了身,他是「演員」邱志宇,請你繼續看下去。
「在演《台北物語》之前,我會介紹『我是個平凡的表演人』,有時對外會說我是臨演。第一支廣告是二○○六年,真的拍第一部電影是二○一七年,當了十一年臨演,那個感覺是很差的……,《台北物語》的時候,可能說我是個諧星,或是說搞笑藝人,但那不是我想做的,還是想要做一個完整的角色,而不是在那邊譁眾取寵、去做自己不喜歡的事情。(被說拍爛片)我不會往心裡去,因為我沒有覺得它是爛片,因為當時是為了賺錢,我永遠記得導演告訴我可以演裡面角色的時候,我打電話回家,比我入圍金馬哭得還快,我說『媽,我要演電影了』,我很珍惜我能演到大家認為的爛片,因為它是電影。」
其實邱志宇進入演藝圈的第一志願不是當演員,而是當歌手,單純喜歡唱歌、幻想多過現實,想當陳奕迅、王力宏,十七歲就四處參加歌唱比賽,也一個個被淘汰出局,曾經參加當年正夯的歌唱選秀節目《超級星光大道》,結果當然沒贏,還重挫了他的信心,爸爸安慰:「(你才)二十歲,你為什麼要哭成這樣?那麼難過。」想想也對,覺得自己真的也不夠好,釋懷了,不再執著。
學生時代就想圓星夢,邱志宇今年已經三十四歲了,經歷了好多好多年都是無人知曉的過程,曾為了演出穿童裝扮小、滿地打滾耍寶……,旁人看起來好犧牲,但邱志宇卻說:「我還滿享受其中的,因為那是一個我這個年紀不可能會遇到的角色,叫我裝一個國小生在那邊耍白痴,就算電影也不太可能找我去扮,除非是喜劇,我沒有遇到過所以很好玩,雖然手會受傷、在公園裡面很熱,但是我覺得就是很好的經驗,我不會覺得是不開心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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