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劉宛欣/綜合報導
節目《新聞挖挖哇》經常探討社會上的時事議題,日前節目上就分享了多起「怪事」。其中包含一位女病患與男病友在醫院廁所「打砲」,卻遭家屬一狀告上法院,最後醫院被判賠40萬的特殊案例。
▲一位女病患因思覺失調症,造成不斷有想性交的衝動。(圖/翻攝YouTube/新聞挖挖哇)
一位罹患思覺失調症的女病患,在高中二年級時開始幻聽,還有情色妄想,「一直有想做愛的幻想」,就醫之後收治在台大醫院的竹東分院進行治療,在治療的過程中多次跟男病友在廁所發生性行為。
事發後,該名女病患的媽媽氣得對醫院還有男病患提告,沒想到法院在審理之後,竟真的判處院方以及男方都要賠償40萬。據悉,女病患的母親強調,男方違反了女兒的意願,與其性交,然而男方則是宣稱,有經過對方同意。
▲醫院與男方都被判賠40萬。(圖/翻攝YouTube/新聞挖挖哇)
對此,馬在勤律師說明,此案例沒有刑事訴訟,只有進行民事部分,表示「法官可能評斷男子在住院期間,可能知道住在精神病房的人都有精神狀況,幻聽、幻覺,那你還跟她在醫院裡面發生性行為,會認為還是有過失」,而醫院方面需要負擔責任的原因則是,醫院清楚知道病患的症狀(性衝動),「更應該在院內注意她的行為」。
讀者迴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