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星何如芸。(圖/記者劉昌松攝)
記者劉昌松、林昱萱/台北報導
51歲女星何如芸去年底爆出和王敏錡分居,隨即證實兩人正在協調離婚,而她27日聲淚俱下表示,「我一直在等一個道歉,從去年到現在,我希望可以好聚好散,我不想要我的兒子看到父母在法庭廝殺」。對此,王敏錡則發表聲明回應,「何如芸這些年來以多張信用卡任意購買珠寶,名牌包包等奢侈品,其總額相當於一棟豪宅有餘,」。
王敏錡聲明稿
對於本人的家務事持續躍上媒體浪費社會資源,在此向社會大眾表達最深的歉意。一直以來本人顧及多年夫妻情分,且為了保護未成年子女的安全及感受,故對何如芸小姐所做的一切不實指控,均保持沈默以對。然而近日何小姐的言論已經嚴重污衊本人及家人聲譽,為了捍衛清譽,本人決定提出相關聲明以正視聽。
一、 何小姐指控本人家暴一說,完全悖離事實,無中生有。
結婚十幾年以來,本人未曾有過家暴行為。何小姐將八年前某次自己滑倒受傷赴醫就診之紀錄,於離婚案件爆發後,刻意扭曲為家暴事件。何小姐數度藉此恐嚇、威脅本人,近日更公開汙衊本人家暴,著實不解其用意為何,本人願意接受法院檢驗以還清白。
二、 兩人離婚主因為何小姐驚人的消費習慣。
婚後十幾年來,何小姐不僅不須負擔任何家用及小孩開銷,更有每月六位數的零用金、司機接送及個人座車,本人還得清償何小姐每年數百萬元的鉅額附卡消費,何小姐所謂每個月僅兩萬現金之說,實屬荒謬。本人雖然規勸何小姐多次,卻仍因其驚人消費習慣而爭吵不斷,經財務統計,何小姐這些年來以多張信用卡任意購買珠寶,名牌包包等奢侈品,其總額相當於一棟豪宅有餘,本人不堪負荷,逼不得已只好陸續收回附卡。但何小姐在數月後,即向本人提出離婚,基於彼此價值觀差距太大,本人同意。然為考量子女感受,仍讓何小姐同住於家中。何小姐不顧念上情,近來卻藉由媒體跟拍本人與友人正常社交餐敘活動之照片,指稱本人外遇五年,意圖將離婚歸咎於外遇事件,實與事實不符,相信法院後續會還給本人一個公道。
三、 何小姐所指起家厝的貸款為支付何小姐開創事業背負的債務。
婚後因何小姐有意發展事業第二春,選擇代理泰國SPA 產品, 因此向銀行貸款開設公司,公司由其擔任負責人、經營業務, 這些過程何小姐在接受各媒體採訪時都曾清楚表示,也有公司登記資料可以查證。但何小姐經營不善背負的債務現在卻由本人負責清償,基於夫妻為共同生命體,數年來本人均正常繳納貸款,未有怨言,以上皆有真憑實據,何小姐昧於事實,於離婚之際竟對媒體哭訴憂慮其房屋遭拍賣,父母露宿街頭,實屬做戲。
四、 本人及家人對於何小姐之演藝工作一向保持尊重態度。
本人父母親白手起家、待人以誠,從未干涉子女工作,更無任何酸語諷刺何小姐職業之事,何小姐任意於媒體以一己之說污衊長輩及家人,令本人無法再保持沈默。離婚本為個人家務事,何小姐卻浪費社會資源,佔據媒體版面,無事實根據擅自 發表不實言論,企圖影響社會觀感,毀壞本人名譽,雙方已無 繼續調解之基礎,後續一切爭議,將靜待法院判決,以還本人及家人公道。
109 年 6 月 3 日 王敏錡
讀者迴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