圖文/鏡週刊
韓國N號房事件嫌犯「Kelly」申嫌,去年因販售未成年人性剝削物被捕,1審被判有期徒刑1年,並處罰金韓幣2,300多萬元,(約合新台幣56萬元),接受40小時性暴力治療,3年內限制在兒童青少年相關機構或殘疾人福利設施就業。但有網友發現,Kelly在Telegram經營了兒童性剝削聊天室,「只允許上傳有關蘿莉的資料。」
「Kelly」申嫌是創立N號房的「GodGod」繼承人,網友找出由他另外創立的「實習蘿莉房」,公告寫到:「這裡只允許上傳有關蘿莉的資料,譬如西洋小孩、韓國小學生、日本中學生等」,還有「歡迎蘿莉,歡迎上傳反社會、反人倫的資料,討厭女高中生。」「蘿莉」一詞經常被用來指年紀小的女孩,特別是第二性徵已發育但還沒有完全發育的女孩。
而在該聊天室裡,除了和N號房相同流傳的性剝削影片,還有從外國非法取得的兒童性剝削影片,更過分的是申嫌還親自拍攝並上傳了名為「在越南遇到的蘿莉」影片,更有多段內容包含外國小女孩的影片也被申嫌傳到聊天室。
根據韓國檢方資料,申嫌從前年1月到隔年8月為止,共擁有9萬多件未成年者的性剝削物,並透過聊天室出售了其中2,500多份影片,獲利約新台幣214萬元左右。韓國法院認為申嫌罪行嚴重,但以「他在調查過程中認錯,並協助調查」為由,判其1年有期徒刑,這個罪名一般來說,最高量刑為10年。由於出現新的罪行,檢方表示起訴當時沒有可以認定申嫌與N號房有關的資料,將在上訴時進行補充調查,追查嫌疑。
更多鏡週刊報導
冒生命危險揭N號房性虐真相 女大生吹哨人背景起底
N號房偷拍APINK普美 韓媒爆嫌犯「真實身份」
曾要具荷拉法庭詳述性愛過程 爭議法官負責N號房網友連署撤換
讀者迴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