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劉宜庭/綜合報導
21歲大陸男偶像黃智博曾以練習生身分參加選秀節目《以團之名》,日前涉嫌以賣口罩之名進行詐騙,非法獲利人民幣11.7萬元(約台幣51萬元),在廣東省遭到逮捕,不但被經紀公司火速解約,如今法院一審判決出爐,遭判有期徒刑3年3個月,並處罰金人民幣1萬元(約台幣4.3萬元)。
▲黃智博遭判有期徒刑3年3個月。(圖/翻攝自黃智博微博)
關於黃智博涉嫌詐騙案件,大陸上海浦東法院今(17日)早宣布一審判決結果,認為黃智博行為確實已經構成詐騙罪,但考量到他自願認罪處罰,並在家屬的幫助之下全額退款,並且取得被害人諒解,於是對他從輕、從寬處罰,判處有期徒刑3年3個月,並處罰金人民幣1萬元,且不得緩刑。
據陸媒《新浪娛樂》報導,黃智博在法庭上聲稱,當時是一時衝動,才會拉黑(封鎖)被害人,後來覺得不對、想要退回款項,卻已經來不及、被抓了,「我知道我錯了,我擔心自己的父母身體。」
此案件發生於1月30日,上海某環保科技有限公司區域銷售袁某原本要批發一批口罩給公司客戶,於是在網上找到自稱銷售口罩的微信用戶,雙方約定以9毛錢一個的價格購買40萬個一次性醫用口罩。沒想到轉帳訂金和追加訂單共11.7萬人民幣(約台幣51萬元)後,卻找不到人取貨,微信也被拉黑,得知受騙後報警處理。
嫌犯黃智博在廣東省陸豐市被拘捕,除了上述犯行,還追加承認2起詐騙案件,被認定構成詐騙罪,2月中准批逮捕決定。
▲黃智博曾為防疫人員打氣,私下卻以賣口罩之名進行詐騙。(圖/翻攝自黃智博微博)
黃智博原本是樂華娛樂的藝人,該公司捧紅無數當紅明星,女強人杜華擔任CEO,旗下藝人包括韓庚、王一博、吳宣儀等人,台灣歌手孟庭葦也持有股權。而他雖然參加《以團之名》,但是沒有進入出道組,原本還要繼續出演第二季,因為新冠肺炎疫情影響取消行程,沒想到返回老家卻犯下詐騙罪,公司上個月得知後,也緊急發出聲明,強調已經解除合約,並向社會大眾致歉,強烈譴責利用疫情擾亂社會秩序的行為。
此外,案件剛曝光時,黃智博的姊姊日前曾用他的微博帳號發文,向社會大眾解釋,稱家裡收入薄弱,爸爸又突然因為心臟病病倒,姐弟倆為了籌措父親的醫藥費不得已輟學打工,「由於文化程度低,法律知識薄弱,為後來的這件事埋下了伏筆。」文中提及,春節後,黃智博發現爸爸的身體又變差了,而家中已經把大部分的錢花在他身上,姐姐說:「不知道在什麼人的煽動下動了這個念頭,在家人不知情的情況下做出了令人痛心的違法行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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