陸網友罵林心如「台獨」 1年發上百則文狠譙...她火大提告贏了獲賠26萬!

記者李玟儀/綜合報導

女星林心如人紅是非多,在2016年到2017年間不斷被大陸微博網友冠上「台獨」名號,為維護自身權益,她委託律師事務所向對方提告,在4日一審勝訴判決出爐,對方判賠人民幣6萬元(約新台幣26萬)。

▲林心如自拍素顏照「臉腫成豬頭」! 睡前連吃3碗泡麵。(圖/翻攝自林心如臉書)

▲林心如。(圖/翻攝自林心如臉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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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星權律師事務所4日表示,在2016年8月到2017年10月間,黃姓被告在微博上用帳號「月白色的三蘇」大量發布針對林心如的謾罵、發洩情緒性質言語,用上百則發文對林心如進行人身攻擊,為了維護自身合法權益,她委託律師事務所提告。

北京市海淀區人民法院在審理後,認為被告指控林心如「台獨」是「沒有相關事實基礎的描述」,對原告構成侮辱和誹謗,雖然黃姓被告稱是因為粉絲間的爭吵,並非針對林心如,但法院認為當中很多內容是直接針對原告的侮辱、貶低,已經超出正常在網路平台公開表達意見的合理範圍,並貶損原告的人格、降低其社會評價。

▲▼林心如勝訴。(圖/翻攝自微博)

▲林心如勝訴。(圖/翻攝自微博)

因此法院認定被告的行為有主觀不法,構成侵犯原告的名譽權,一審判決黃姓被告須在判決生效的15日內在《人民法院報》刊登致歉聲明,並在判決生效10日內賠償原告精神損害撫慰金,以及訴訟合理支出共人民幣6萬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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