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李湘文/綜合報導
藝人潘瑋柏和大陸主持人李晨聯手創立潮牌「MLGB」,已在大陸經營超過9年,卻在近日被宣判「商標無效」。北京高級人民法院認為,這個品牌名稱「含義消極、格調不高」,而且有低俗宣傳的情況,因此做出商標無效的判決。
▲「MLGB」被法院判定有不良含義。(圖/翻攝自微博/潘瑋柏)
「MLGB」宣稱品牌名稱是來自於「My Life's Getting Better」的縮寫,但由於MLGB在大陸用語中也有不雅含義,從而引發爭議,2016年被商標評審委員判定「商標無效」。對此,經營MLGB的「上海俊客貿易有限公司」感到不滿,向法院提起行政訴訟,卻又在一審中敗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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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潘瑋柏創立的潮牌「MLGB」被判決商標無效。(圖/翻攝自微博/潘瑋柏)
二審中,北京高級人民法院參考證據,發現上海俊客貿易有限公司除了MLGB之外,也同時申請了「caonima」、「草泥馬」等商標,因而判定該公司確實藉商標名稱進行低俗宣傳、迎合不良文化,宣布維持原本的商標無效判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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