聯邦檢察官怒了譴責孫鵬狄鶯! 「只要買好機票」就能帶孫安佐回台

記者田暐瑋/綜合報導

孫安佐(An Tso Sun)28日在律師凱勒(Robert Keller)陪同下,針對「非美國公民持武罪」當場認罪,法官答應會提早兩個月內審判結束。但聯邦檢察官麥克史溫(William M. McSwain)在推特發表聲明譴責孫鵬、狄鶯未盡到為人父母的責任,未來會繼續盡責打擊恐怖攻擊。

聯邦檢察官麥克史溫在台灣時間凌晨5點於推特發表聲明,對於孫安佐一案,他除了強調會繼續打擊恐怖威脅和犯罪外,直言一個孩子不該在父母或監護人不知情的狀況下擁有大量武器,即便是父母同意也不被容許,父母和監護人應該是第一道防線,來確保孩子是否接觸或持有危險武器。

▲▼狄鶯、孫鵬見到孫安佐激動落淚。(圖/翻攝自狄鶯臉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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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歲孫安佐在美國涉案,狄鶯孫鵬心急救兒。(圖/翻攝自狄鶯臉書、達志影像/美聯社)

對於孫鵬和狄鶯未盡到為人父母的責任,麥克史溫給予嚴厲譴責,認為父母應該要清楚並參與孩子的生活,因為這不只是對孩子,也是對社會的責任。另外,德拉瓦郡地區檢察官柯普蘭(Katayoun M. Copeland)也表示,孫安佐持有這麼多的武器,不可懷疑地就是危險人物,存在對同學做出毀滅性傷害的危機,只是被發現的早,才沒造成無法挽回的傷害。

法院原預定在12月11日宣判孫安佐一案,但律師凱勒要求將日期往前移,認為檢察官對於此案過分嚴苛,矯枉過正。據悉,在認罪協議中,聯邦政府已同意法官給予司法遣送出境命令,也就是孫鵬、狄鶯只要在法庭上出示孫安佐的機票,法官確認後簽署命令,現場就可由法警押送到機場返台,不需要再經由移民局之手曠日廢時。

▲聯邦檢察官發聲明(圖/翻攝自推特)

▲美國聯邦檢察官發表聲明(圖/翻攝自推特)

認罪庭上,如被告如認罪,法官通常會接受認罪協議,並據以判刑。外界推測,為避免公審並爭取遣返,孫安佐很可能認罪,但能否如願早日回台,法官量刑輕重是關鍵。經過大約一小時又十多分鐘的審理,孫安佐在庭上認罪。

關於被指控「非美國公民持武罪」,孫安佐當庭認罪,12月11日會開審判庭,公布判決結果。但律師凱勒表示,盼審判庭時間提前至兩個月內,否則孫安佐還得被關三個半月,對此,法官也已經答應。狄鶯、孫鵬28日未現身,律師凱勒也要求,狄鶯孫鵬下次一起出席審判庭。

▲▼孫安佐認罪庭,辯護律師凱勒(Robert Keller)已經抵達聯邦法院。(圖/翻攝東森新聞)

▲孫安佐全部認罪(圖/翻攝東森新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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