娛樂中心/綜合報導
孫安佐預計在美國時間4日下午2點出席「審前會議」,最新消息指出,賓州政府開出的認罪協商條件為4個月到23個月的刑期,而孫安佐方面可能爭取「服滿低刑」(Time Served)。
▲孫安佐3月26日被捕入獄至今已經70日。(圖/取自狄鶯臉書、東森新聞)
據《中國時報》報導,孫安佐案的審前會議,會針對「意圖恐攻恐怖威脅」單項罪名認罪,另外「擁有意圖犯罪工具」這項罪名則有機會被撤銷。前公設辯護人、賓州大學法學院教授賽格斯特解釋,在賓州判刑有最低及最高刑期,參考孫安佐相關事證後,檢方最可能開出的協商條件為4個月至23個月的刑期。
假如孫安佐方面同意這個條件,他只要服滿最低刑期4個月即可申請假釋,假如服刑期間表現良好,還可以扣抵部分天數,但也可以不接受條件,以「未協商好刑期的認罪」,直接由法官決定刑期,將目標鎖定在爭取「服滿低刑」,也就是在判決時,已經服滿該服的最低刑期,最快在美國時間4日就符合假釋資格,而孫鵬夫妻也不排除發表聲明,用以博取法官同情減輕量刑。
▲狄鶯、孫鵬日前赴美救子。(圖/資料照/取自狄鶯臉書、網友提供,請勿任意翻拍)
不過值得一提的是,因為孫安佐另外有「移民拘提令」在身,假使4日就符合假釋資格,也得繼續處理這個部分,無法立即出獄。
另外,所謂「審前會議」是為案件正式審理做準備的程序,指法院在正式開庭審理案件前,召集兩造當事人一起開會,針對案件相關問題做討論,內容包括簡化爭點、修改訴狀、限定專家證人數量等。
一般而言會議沒有時間限制,若被告認罪且法官接受,會議很快就會結束,反之,若雙方有爭點須釐清,時間就可能拉長,此外,若檢方提出的認罪條件,被告及法官都接受,可能當天就結案,也可能法院擇期宣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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