藝人接力狂批柯震東 學運吳尊看不下去:不正面又如何

▲藝人柯震東因為捲入呼麻案成為落水狗人人喊打,但學運領袖之一的吳崢質疑禁止吸食大麻的理由並不充份。(圖/翻攝臉書)

影劇中心/綜合報導

23歲藝人柯震東在中國吸食大麻被捕,引起台灣社會各界輿論一片撻伐,但素有「太陽花吳尊」之稱的318學運代表吳崢分析,大麻對人的成癮性或毒性比香菸和酒精低,但前者非法、後兩者合法,「好像也哪裡怪怪的」,強調呼麻並不觸犯絕對的道德標準,頂多只能說不符合社會正面形象,質疑禁止吸食大麻的理由並不充份

人類使用大麻的歷史已有千年之久,一直用到1937年,美國帶頭全面禁用大麻開始,世界各國才也將之列為管制藥品,但大麻對人體影響是不是真的「弊大於利」?這麼多年來學術界仍無法達成共識,目前除了比利時、加拿大、捷克共和國、荷蘭和以色列等5個國家允許合法使用大麻外,連帶頭禁用的美國華盛頓州和科羅拉多州都已將大麻娛樂合法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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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了阻擋這波「大麻合法浪潮」,無毒世界基金會在2012年推出了紀錄片《大麻的真相》,找來許多藥物濫用者在鏡頭前自白,他們是如何被朋友說服、相信「大麻不具成癮性」這種鬼話,「我曾經以為可以一邊過日子、一邊抽大麻菸」、「但重點是,會吸食大麻的人,他們也會在你身邊吸食其它毒品,最後你也會染上毒癮!

但對於這種大麻是「上鉤毒品」的說法,吳崢認為這不免犯了所謂的「滑坡謬誤」,立論者無法證實大麻和一級毒品之間關聯性,卻誇大了每個環節的因果強度,連串錯誤的因果推論最後導出不合理的結論,「如果台灣今天有嚴重的酒精成癮問題,那麼我想好的做法也不會是禁止所有人飲用啤酒吧?」

柯震東在鏡頭前懺悔落淚畫面曝光,中共「殺雞儆猴」拿他做樣板警告其他藝人的意外十分濃厚。(圖/翻攝央視)

「我對柯震東沒什麼好感……」吳崢指出,雖然自己不喜歡柯震東,但看到現在網友、媒體、粉絲甚至藝人好友都在罵他,不免感覺有點「微妙」,畢竟抽大麻這件事在有些地方合法、有些地方非法,「不正面也不是個問題啊,有人可以整天在家打電動,那整天在家抽大麻也沒比較糟。

對比毒性更強的酒精卻能成為某種「上流文化」象徵,吳崢不免質疑有什麼好的理由要禁止大麻,「我還真的不知道。」

【吳崢臉書全文】

對柯震東沒什麼好感,但是看到他身邊的人開始跳出來罵他不自愛、大笨蛋也是有點微妙,不得使用大麻是一個絕對的道德標準嗎?絕對的意思就是「只要你做了A,你就是不對」,但大麻在某些國家或地區是合法的,如果我們今天到荷蘭或科羅拉多玩會指著當地人說你們這些不自愛的傢伙嗎?大概也不會吧,所以看起來不得使用大麻並不是一個普世或絕對的價值,而是因地而異(或是說不同人對此有不同的看法)。

既然不是普世價值,那何來不自愛之說?比較合理的說法是因為你在規定不可以的地方去做這件事,或是有些人覺得可以但是我覺得不行,那麼我們就要問,為什麼有些地方可以有些地方不行呢?基於什麼樣的理由要來禁止?使用大麻會對人產生什麼負面效果或是什麼道德上的瑕疵嗎?

可是只要簡單google或wiki一下就會發現,大麻對人不論是成癮性或是毒性都比香菸和酒精還要低,後兩者合法但前者非法,好像也哪裡怪怪的,大麻不能拿來做為強姦藥使用(比較嗨是有可能啦,不過酒精也有同樣的效果),使用了也不會因此變得有暴力衝動會去砍人什麼的,基本上大麻想的到的負面效果酒精大概都有,而大麻對人體的傷害還比酒精低,所以酒作為通行世界的飲料甚至一種文化和上流階級的象徵但大麻卻是過街老鼠也是蠻奇怪的,回顧美國禁用大麻的歷史會發現,大麻從本來合法到非法的過程其實是因為被和特定族群及階級連結在一起(墨西哥人吸的怪東西,肯定有問題)才導致汙名化的下場。

而在道德上,我是想不太到使用大麻有什麼重大的道德缺陷啦,硬要說的話可能就不太符合社會對正面的想像,但不正面也不是個問題啊,有人可以整天在家打電動那整天在家抽大麻也沒比較糟,只要不會害到別人好像也沒什麼理由特別去禁止。

有個說法是大麻本身雖然無害但是是入門毒品,抽了大麻以後就會想試試看更兇更猛的,但這不免也犯了滑坡謬誤,不能否認中間或許是有相關性,但一來到底連結有多強還尚未證實,二來應該關注的是行為本身而不是其他,如果台灣今天有嚴重的酒精成癮問題,那麼我想好的做法也不會是禁止所有人飲用啤酒吧?

所以問我有什麼好的理由要禁止大麻,我還真的不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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