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取了新藝名後,后鳳飛飛的演藝生涯一飛沖天。(圖/東森新聞提供)
影劇中心/綜合報導
台灣歌壇天后鳳飛飛本名林秋鸞。鳳飛飛這個藝名是麼來的呢?
民國五十七年 (1968年),鳳飛飛在台北中華電台歌唱比賽中獲得冠軍,使用第一個藝名「林茜」。離開大溪老家開始在台北登台駐唱。當時的林茜默默無聞,陸續在台北雲海酒店、真善美、蓬萊閣餐廳、小麒麟、新加坡舞廳等地駐唱。從15歲唱到十九歲,孑然一身承受異鄉的困苦,也嘗盡了演藝圈的世態炎涼。
民國六十一年〈1972年〉,幸運的門扉終於為她而開,當時著名的製作人張宗榮讓她在華視閩南語劇《燕雙飛》中飾演個俠女「柳上燕」這個角色,並演唱該劇主題曲。張宗榮並正式將她改名「鳳飛飛」,從此步出陰霾,開始走入觀眾的心中。
據鳳飛飛憶述:「許多人問我為什麼要叫鳳飛飛,這其中有個很奇妙的巧合:我第一次在螢光幕亮相時,表演的並不是自己的老本行一歌唱,而是在1972年張宗榮製作的閩南語連續劇《燕雙飛》中扮演一名俠女的角色《燕雙飛》顧名思義就是『兩隻燕子在飛』,燕就屬鳥類、『雙飛』當然就是『飛飛』。或許您會問,那為什麼不叫『鳥飛飛』呢?答案很簡單,鳥兒戴了頂帽子,不就是『鳳飛飛』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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