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羅凌筠/綜合報導
北市一名張姓女子走上絕路,生前寫下血淚字句控訴:「我的婆婆殺了我,嫁來的幾年,每天過的(得)膽戰(顫)心驚。」美女醫師黃宥嘉認為,從婆家處事之強硬態度,就知道媳婦的死不會造成婆家的懺悔之心,與其看婆家臉色,不如試試讓婆婆過得膽顫心驚。
▲黃宥嘉談「婆婆殺了我」案例。(圖/翻攝自Facebook/睛視媳婦 眼科醫師黃宥嘉時間)
黃宥嘉表示媳婦選擇輕生有4點不值,第一、媳婦想控訴的「我的婆婆殺了我」無法成為事實,事實會變成是媳婦輕生,第二、如果沒立遺囑,娘家人連女兒的手機都要簽借據才能被允許借走2至3天,第三、「妳死了,只是讓妳婆婆『不正常』地快樂地活下去」,第四、「其實人生有無數的被歧視與被蔑視的機會。請改成『謝謝指教,妳哪位』,當妳以為自己很渺小的時候,其實仔細思考一下:對方也很渺小啊。」
黃宥嘉認為,「惡婆婆能高高在上,是因為妳吃她那一套,如果妳連生命都敢放棄了,妳還有什麼不敢做的?」與其過得膽顫心驚,輕生前「試試看讓妳的婆婆過得膽戰(顫)心驚如何?」例如每天告訴婆婆,法師說家裡有鬼;或是在婆婆面前說要把大體捐給醫學院做大體老師,「如果打破關係,能救一條命,那我們就打破關係!沒有人品的人,妳跟她維持關係就是浪費時間。」
黃宥嘉勸所有受難媳婦:「生命比關係重要,會讓你想要自殺的關係就要不猶豫徹底打破,大部分的人是怕打破關係之後自己會更糟,其實不會,因為妳已經在最糟的狀態。什麼人都顧不了只想死的人,靜下心來想想,你什麼人都沒有能力沒有心情顧的時候,你還管妳婆婆講什麼話嗎?當她瘋女80年女主角就對了。」更重要的是,「你的子女,少了一個媽媽,人生會變得比妳還崎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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