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禁愛令」綁3藝人結果曝光! 陳意涵不甩500萬罰款…羅志祥自爆當年一個換一個

15歲就出道的羅志祥自曝,當年他無視公司禁愛令,偷偷交過5、6個女友。(翻攝自羅志祥臉書)

▲15歲就出道的羅志祥自曝,當年他無視公司禁愛令,偷偷交過5、6個女友。(翻攝自羅志祥臉書)

圖文/鏡週刊

為了讓年輕偶像更專注在演藝事業的拚搏,不少經紀公司都會下達「禁愛令」,藝人違反條約除了可能面臨公司的冷凍或解約,有些甚至還會附註賠償條款。但這樣的約束真的有效嗎?答案幾乎都是否定的!羅志祥就曾自曝當年他無視公司「禁愛令」,女友一個一個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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就拿近來因身陷桃色風暴而日趨低調的羅志祥來說,15歲就出道的他當初也曾被公司下達禁愛令,但他卻在時隔多年自己當上老闆後自曝,當時私下就偷偷交過5、6個女友,更直言「這條款根本綁不住」。因此羅志祥自己當上老闆後,對於旗下練習生談感情完全不設限,因為自己做不到,實在沒理由也沒說服力要求旗下藝人照辦。

郭雪芙當年被公司規定不能被男友人單獨約會,卻屢屢被媒體拍到。(翻攝自郭雪芙臉書)
 
▲郭雪芙當年被公司規定不能被男友人單獨約會,卻屢屢被媒體拍到。(翻攝自郭雪芙臉書)

而女團「Dream Girls」出身的郭雪芙,當年被公司下達禁愛令,公司規定她不能和男性友人出去,卻陸續被媒體拍到與男明星、富二代單獨約會吃飯,她還調皮的笑回媒體表示自己「沒在聽」,讓經紀公司只能以她個性容易與男生相處為由幫忙解釋。

陳意涵早期桃花很多,不甩公司「罰款500萬」的禁愛條款。(翻攝自陳意涵臉書)

▲陳意涵早期桃花很多,不甩公司「罰款500萬」的禁愛條款。(翻攝自陳意涵臉書)

而出道就桃花不斷的陳意涵,當年更是不甩公司「罰款500萬」的禁愛條款,與坤達約會看電影,更被目擊兩人手牽手回家過夜。當時陳意涵礙於禁愛條款,始終不願意承認戀情,合約到期後,更直接另覓新東家,隨後陳意涵也以「兩人感情已經淡了」為由,向坤達提出分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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