孫安佐好玩PO十字弓照「再度觸法」! 法學博士:他完全沒懺悔

記者田暐瑋/綜合報導

藝人狄鶯、孫鵬的18歲獨子孫安佐返台3天仍話題不斷,臉書大頭照連換手握十字弓、18禁漫畫女主角「阿嘿顏」的截圖,引發正反議論。但知名法學博士姚立明直言,孫安佐持有十字弓的照片已經違反《槍砲彈藥刀械處罰條例》第14條第3項規定,明顯觸法,可以處以1年以下有期徒刑。

姚立明在《新台灣加油》節目中分析孫安佐案情,對於孫安佐又秀出十字弓的照片感到不可思議,認為孫完全沒有懺悔之意,更明白指出,根據《槍砲彈藥刀械處罰條例》第14條第3項規定,內政部明文公告禁止持有及販賣的槍砲彈藥刀械中,十字弓就是其中之一,「你這不就擺明了你持有這個刀械,我不管是你爸爸持有、你媽媽持有,你就等於有人犯罪了。」

▲孫安佐。(圖/翻攝自YouTube/新台灣加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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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孫安佐。(圖/翻攝自YouTube/新台灣加油)

看似好玩而PO出的一張照片,姚立明表示孫安佐就會因此再度成了犯罪嫌疑人,他也直言,孫安佐在美國才因為涉嫌恐攻、非法持有槍械受到懲戒,回台後又再度犯下同一個錯誤,讓他覺得不可思議,「他對前案完全沒有懺悔,又再度犯罪。」而違反《槍砲彈藥刀械處罰條例》並不是只有罰金了事,還有可能會處以1年以下有期徒刑。

再者,違反《槍砲彈藥刀械處罰條例》是屬於非告訴乃論罪,檢察官可以主動偵查,讓主持人廖筱君傻眼:「天啊,好不容易回來了,在國內又涉及一項新罪。」姚立明也表示,可以合理懷疑孫安佐家中是否還有其他違禁品,認為狄鶯、孫鵬應該對兒子有所節制管教。

▲孫安佐。(圖/翻攝自YouTube/新台灣加油)

▲孫安佐持有十字弓觸法。(圖/翻攝自YouTube/新台灣加油)

至於回台後,檢察官為何會將孫安佐無保請回?姚立明也指出,這整段程序是沒有疑慮的,依據台灣法律規定,人民如果在外國犯了3年以下有期徒刑的法律,回台後不需再罰,但如果是3年以上,回台後還是需要二次受罰,唯一例外是,若犯下3年以上有期徒刑的嫌犯已在外國受罰,回到台灣後就不必再接受二次處罰,孫安佐在美國已經受到刑罰,檢方才會將他無保請回,但姚立明強調,無保請回不代表確定無罪,檢方還是可以繼續調查。

▲孫安佐。(圖/翻攝自孫安佐臉書、ETtoday攝)

▲孫安佐。(圖/翻攝自孫安佐臉書、ETtoday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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