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陳芊秀/綜合報導
藝人秦偉2016年被指控涉嫌對多名女性性侵、猥褻,其中包括未成年少女,台北地檢署依照涉犯強制性交罪7次、強制性交未遂3次,具體求處41年有期徒刑。該案8日下午判決出爐,他被判3件強制性交罪有罪,各處有期徒刑4年,合併應執行期8年,全案還可上訴。
▲秦偉性侵案判決出爐。(圖/記者季相儒攝)
秦偉2016年7月被女造型師指控性侵,隨後多位女性也站出來哭訴遭到染指,年紀最小14歲。他曾多次回應是兩情相悅,隨後召開記者會痛哭道歉:「請原諒過去感情偏差的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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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位舉發秦偉的女造型師在得知有更多受害者後,決定站出來指控,歷經2年等待,一早就在臉書表明不會到法院,回顧這段日子,已經換了各種不同的工作,現在踏上銀飾設計師。她得知判決結果後,寫下「2018年8月生日月,8月8日判決8年,相信司法,老天有眼。」文中透露8月是自己的生日月,總共出現5個8字,串起奇妙的連結,奮戰2年終於有了結果,見到網友建議「最好是附上不得假釋條款」,也贊同回應「是的。」
▲秦偉性侵案判決出爐。(圖/記者季相儒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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