娛樂中心/綜合報導
藝人余祥銓10日爆出凌晨與人發生口角,對方憤而報警提告,上午他被移送台北地檢署,依傷害罪諭令3萬元交保。他還原事件發生經過,對方是女性朋友的朋友,2人根本不認識,上完廁所一回來就發現對方點了好幾瓶香檳,但1萬8的帳單要他全付,他不滿對方「蹭酒又蹭妹」輕輕推了一把,結果被帶進警局。
▲余祥銓還原酒後衝突經過。(圖/翻攝自余祥銓臉書)
據《蘋果日報》報導,余祥銓還原當時情況,不滿對方開香檳把妹帳單卻由他一人買單,「他根本是來蹭酒又來蹭妹的,你把妹就自己付錢,憑什麼都我付?夜店又不是我開的」,他氣不過輕推了對方一下,沒想到對方直接報警,他被帶進警局後,余天、李亞萍到場處理,對方卻嗆聲索賠。
事發之後,余祥銓表示爸媽到場後跟對方道歉,但對方卻嗆「看你們要賠多少」,他氣得直說一毛都不會給,「他根本就是人渣」,揚言如果和解不成會循法律途徑解決。而媽媽李亞萍則無奈表示,無論如何先動手就不對,余天在一旁也是不斷碎碎念,似乎對兒子頗為頭疼。
▲余祥銓還原酒後衝突經過。(圖/翻攝自余祥銓臉書)
另外余祥銓在臉書發文解釋狀況,陪朋友到夜店後先去上廁所,沒想到一出來就看到點了香檳,而且帳單拿來給他刷,雖然當下傻眼,但還是付錢,結束離開對方聲稱還想續攤,但他不想再被當凱子削,最後雙方起了點爭執,他推了兩下,對方立刻報警說被打,「還一直嗆我社會新聞要跟我玩一個大的」,他認為對方事後態度依舊囂張,因此堅持「不會和解」。
目前全案交由台北地檢署偵辦,余祥銓雖自稱是輕推,但對方卻稱臉部挫傷,驗傷提告,北檢依傷害罪諭令3萬元交保,而雙方各執一詞,案件真相仍待檢警單位調閱監視器畫面,以及訊問證人後,才能進一步釐清案發經過。
余祥銓臉書全文:
不好意思讓大家擔心了!其實我昨天是拿東西給我女生朋友本來沒有要喝的!可是她說想去,我就去了,還有跟她兩個朋友。我ㄧ到就先去上個廁, 出來他就點了香檳,結果帳單拿來給我刷,有點傻眼,可是我還是刷了。喝完了,下來我女生朋友要去吃東西,他說還要去喝,我心裡os 還要弄我呀!我要去吃東西,他拉著女生,然後他的眼神你們看到一定也會想.........可是我沒有,我推了他兩下,他馬上去找警察說我打他,還一直嗆我社會新聞要跟我玩一個大的 ,在警局的時候,我爸媽擔心來了,去跟他好好的說,他竟然態度很差說,你們要怎麼和解。
我告訴你,不會和解,一毛錢都不會賠給你,這樣你清楚了嗎⋯⋯娘娘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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